本网讯(通讯员 潘星)7月5日,武昌区检察院依法对刚刑满释放不久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4月20日刚刑满释放,以前的“牢友”苏某某带着易某等三个朋友与张某聚会。张某称需要收取家人给自己的汇款,借走苏某某的银行卡。
21日凌晨,大家回酒店休息,张某趁同住的易某睡着,登陆其手机支付宝,发现有余额11000元。见财起意,盗心又起。张某遂修改支付宝密码,将10000元转账到了借来的苏某某的银行卡上。
随后,张某离开酒店,持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将10000元取出便逃之夭夭。发现钱款被盗后,易某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审查,于次日立案侦查。
6月20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据供诉,张某在取款离开后,在网上赌博把钱款全部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在刑满释放后不久再次犯罪,并且没有正确的劳动就业观念,遂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