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田第潘)不曾注册支付宝,也未绑定银行账户,同在武汉一家盲人按摩店上班的徐某某、白某的银行账户却经支付宝被转走了数千元。近日,利用同事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并盗刷钱财的柯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获刑六个月。
公安机关在接到徐某某、白某报案后,迅速将柯某某抓获归案。据了解,今年1月,柯某某主动提出带存在视力障碍的同事徐某某去银行办理工资卡,并在该过程中获知了其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信息。他随即以徐某某名义申请了支付宝账号并绑定了徐某某的工资卡。2月1日凌晨,趁徐某某熟睡之际,柯某某利用其手机接收的验证码,分两次将4000元转账到“邹某某的支付宝”内。通过类似的方法,3月6日,柯某某再次从存在视力障碍的同事白某的银行卡中转出9999元。
据柯某某供述,邹某某是他的前同事,也存在视力障碍。他将盗刷的钱全部放在邹某某名下的支付宝,用于自己日常消费。
武昌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柯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检察官在此温馨提示,大家要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在使用电子产品和应用软件时要根据产品特点,注意使用环境,不让他人听到、看到自己的身份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