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田第潘)武昌区检察院在同区人力资源局沟通联系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监督线索,经审查,建议人社部门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日,武昌区检察院依法对被抓获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2014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武汉承接一期装修工程时聘用了程某某等20名工人,同年工程建设完毕,李某某拖欠程某某等人工资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据被害人陈述,直至2017年下半年,他们没有获得全部劳动报酬,也无法联系上李某某。被欠薪工人向区人力资源局投诉后,人社部门向李某某下达了《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
2017年10月,武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在同人社部门沟通中发现了该案线索。“李某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20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检察官助理马文婷表示,“在审查完人社部门移交的材料后,我们向其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同年11月,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3月6日通过网上追逃将其抓获归案。
据李某某供述,武昌区人力资源局介入后,他曾收到劳动监察部门短信,却没有配合调查,也未将工人工资结清,且该项目所得工程款的一部分还被其在赌博中输掉了。
2018年3月20日,武昌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