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深化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是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图为12月7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在全省检察机关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工作视频调度会上发言。
今年以来,武昌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要求,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检察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以高效能考核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全员覆盖”
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明确要求在贯彻落实上级规定不走样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建立重点明确、亮点突出、措施具体的考核体系。为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武昌区检察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牵头,机关党委、办公室、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资深检察官组成的检察人员考核委员会,对各部门考核工作开展定期巡查,督促部门规范开展考核工作。
“检察人员考核不仅是‘讲政治’的工作,也是‘谈业务’的工作;不仅是由上而下的队伍管理,更是从下至上的全面展示。”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熊萍表示。
为使全院干警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该院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考核规定进行细致宣讲,并多次组织专题培训,为各部门解读考核指标体系,培训操作流程,确保干警正确把握考核指标要义。
突出目标导向,确保工作实绩“颗粒归仓”
在亮点工作的考核细则中将典型案事例、检察调研、工作机制创新等内容作为必填项目,并针对上述重点工作出台表彰类专项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实现部分考核指标与奖金奖励直接挂钩,充分发挥考评工作对业务质效导向促进作用。今年以来,共有71项交办重点工作和104项亮点工作得到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认可并予以加分,典型案事例、调研文章数量较去年明显增加。
在检察辅助人员考核过程中,突出检察官参与,对其实行办案团队“绑定式”考核,赋予检察官考核建议权和一票否决权,以直观掌握检察辅助人员的工作实绩,实现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的良性互动。
坚决杜绝打“人情分”、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考核审批人员、专项审核部门,不定期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最大限度地让评分反映“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的区别。今年以来,先后对6名干警的考核评分在二次审核后进行了核定。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考核评价“奖惩分明”
一方面,突出考核结果正向激励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员额检察官遴选及干部季度、年度考核相挂钩,加大对实绩突出干警的表彰奖励力度,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今年,先后有15名同志分别被选拔担任检委会委员、中层干部以及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另一方面,突出考核结果反向督促作用。针对考核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针对考核中发现的履职不规范等负向评价,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