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在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按照“提素质强能力,强监督创品牌,求发展树形象,创先进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践行检察担当,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努力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44名干警到郭家岭村和高桥头村包保贫困户结对帮扶130余户。给予帮扶资金20余万元,先后帮助驻点村发展了30亩青蛙养殖基地、100余亩有机稻种植等,切实贡献检察力量。
深化专项检察助推转型发展。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共批准逮捕失火、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8件11人、起诉12件16人,办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焚烧废弃电路板排放有毒气体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入选全省“环保专项”活动十大典型案例。注重修复生态环境,积极探索“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最大限度促进恢复生态、减小损失,提升办案效果。督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对破坏的林业资源补植苗木5000余株,折合73.5亩,守护青山绿水。
服务非公经济维护企业权益。继续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建立办理重大非公企业案件“一案一评估”“一案一报备”“一案一回访”机制,尽最大努力降低办案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涉及侵害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挂牌督办,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非法阻工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及时批准逮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人民群众的平安要求和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犯罪保平安。依法严把批捕关、起诉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23人,起诉294人。依法稳、准、狠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涉恶涉毒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81人,起诉93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新类型犯罪深化专项打击,抽调骨干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跨省办案,依法批捕4人,起诉4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防控风险促稳定。围绕各阶段维稳工作重大任务,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参与“平安通山”建设。在十九大期间,坚持关口前移、前后延伸,在办理缠访户柯元芳、阮长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件中,依法快捕快诉及时消除安防隐患,在全县范围内收到较好反响,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重视检察环节社会关系修复,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1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作出不批捕决定53人。对不再具备羁押必要性的,变更强制措施31人。
综合治理增和谐。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超姐工作室”,联合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建青少年帮教基地,在县双语、振新国际等多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对7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社会反响好。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日”制度,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9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人文关怀,发放救助资金4万元,有效化解2起信访积案。
三、围绕法治反腐,标本兼治惩防职务犯罪
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态势,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8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5人,渎职侵权犯罪3人。完成省市检察院交办的重大专案,依法查处湖北安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数额达520万元。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查办了一起涉农领域的玩忽职守案,挽回国家农机补贴损失59.5万元。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魏四方从美国劝返归案,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坚强决心。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等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6场次,接受单位预防咨询18次,围绕市级、县级重点项目,与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共建活动,发检察建议8件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0余件次,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与通山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做好案件线索清理。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全面摸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处置方式,加快办案节奏,促进案件线索查处,共清理近三年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7条,均已办结或转办分流。
四、坚持不忘初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着力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监督制约防止冤假错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2件次;纠正漏捕漏诉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席会议3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件。
纠偏归正规范执行监督。部署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和刑事执行领域“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监督纠正监外执行15件,对19名未依法履行财产刑的罪犯,建议立案执行并履行到位。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1件次,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
提质增效强化民行检察。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其中审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提请抗诉1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1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执行违法情形31件。监督行政机关改进工作2件,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6份均被采纳。
五、狠抓自身建设,夯实基础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学思悟践筑牢思想根基。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穿落实在履行职能、队伍建设、改革推进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全院干警集中学、辅导演讲等形式宣讲十九大精神,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
多措并举提升干警素能。成立“青年干警成长工程”,每周通过“夜学”、读书讨论、模拟演练、案件评析、演讲比赛等活动,实现青年干警“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干、交案能办”的人才培养目标。加强跨岗交流锻炼、教育培训等活动的针对性,共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活动282人次,开展业务技能竞赛97人次,队伍的整体素能得到大大提升。
从严治检促进廉洁守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赴红安接受红色教育,切实把“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每周一督察一通报”制度,开展上下班考勤、车辆管理等检务督察48次,对个别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有效防止小错变大错。
六、锐意改革攻坚,激发活力提升司法公信
认真落实中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改革新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努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突出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委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25名员额检察官均深入一线办案。领导带头办案,占全部案件的28.2%,强化了司法责任,提高了办案效率。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制度,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履职尽责。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改革。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1件已起诉。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呈报省检察院审核2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14份。圆满完成了首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依法对偷排废水废气废渣、黏土砖生产等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4份,敦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公共利益。
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亲历性办案,提前介入案件13件,及时提出完善证据意见引导侦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行“简案快办”机制,对31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七、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努力将检察工作的“神秘感”、公平正义的“抽象感”,兑现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均及时向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高度重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坚持专人负责、开门办理、主动联络,2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回复。健全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邀请数十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座谈交流,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组织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15人次,开展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2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搜查、见证办案全过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有12名律师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开通微信并注册了帐号。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编发通山检察微信309期1236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8条,公开法律文书230份,程序性信息公开1195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我院继续被确认为省级文明单位,有13个集体和个人分别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司法改革中衍生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明确方向,自觉服务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
二是牢记使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积极顺应民众对公正司法的呼声,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创新服务理念,采取便民、为民、利民各种举措,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深化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聚焦监督主业,努力做好法律监督大文章。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大力推动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进程。
四是开拓进取,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积极顺应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法律监督转型发展。认真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公益诉讼试点等各项改革任务,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和运行模式,完善检察监督体系,为法治通山建设贡献力量。
五是夯实基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队伍,让令行“禁”止的制度立起来,让严“谨”的作风树起来,让“紧”张的意识在每名干警的行动中体现出来。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