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被害人梅某均为黄石某公司职工,二人系工友关系。2020年12月28日,梅某因怀疑张某偷扔其饭卡,二人发生争执并扭打。经鉴定,梅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发现认定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双方矛盾尖锐,二人所在企业负责人请求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为此,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侦查人员,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家庭经济收入等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了解二人之间的矛盾焦点。“该案为轻伤害案件,被害人梅某就医已花费几千元,但其要求赔偿的金额明显高出其实际所受损失,而嫌疑人张某每月承受还房贷压力,赔偿能力有限。”案件承办人董培说。“他一直不认错,对我还不予理睬”被害人梅某情绪激动的说。
(走访案发所在企业开展调解)
在找准问题症结后,近日,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走访案发所在企业,邀请该企业书记,工会负责人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详细阐明法律政策,通过释法说理,二人均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最终打开心结并签订了和解协议。
(签署和解协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经过、犯罪事实和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及理由。听证员在听取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以及侦查人员等意见后,认为张某犯罪行为系偶发矛盾引起,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二人系工友关系,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给予肯定评价:“不起诉决定可以让五旬老汉回归正常工作,更保住了一个家庭,体现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兼顾法、理、情,将化解社会矛盾落到每一起案件中。”
(宣告不起诉决定)
据悉,今年以来,针对此类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该院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化解矛盾,在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谅解的基础上,依法不批捕75人,不起诉64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解除羁押措施22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