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在通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寿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致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全局工作中谋划,以“五大发展理念①”为引领,用心履职尽责,努力为通城绿色崛起等发展战略实施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法治企业行”活动,深入企业听取意见、了解需求、举办法制讲座、解答法律咨询等120余人次。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12人。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落实“三个慎重②”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2件,建立对非公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监督,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6人次。积极参与县委“两违”治理、殡葬改革和政策性住房清理等专项工作。
着力守护绿水青山。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治沙护河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检察监督,监督移送、监督立案涉嫌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案件10 件,起诉失火毁林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人。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对3起滥伐林木案件判缓刑被告人,责令其履行与林业部门签订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协议》补植复绿,修复被其犯罪行为破坏的生态环境。依托乡镇检察服务站开展环保法治宣传50余人次。
着力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基层“蝇贪”“蚁贪”,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6件6人。积极参与“助力精准扶贫”慈善募捐等活动,干警个人捐款11200元。以干警驻村帮扶与领导下村“三同”相结合,按照县委要求做好帮扶村(大溪村、清水村)各项工作,开展“大调研”“大入户”“大督查”,争取政府资金20万元,帮助帮扶村建起油茶种植基地1500余亩、湘莲种植基地1000余亩、小龙虾养殖水面300余亩等扶贫项目,力促精准脱贫。
二、深入推进平安通城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保一方稳定、促全县和谐的重大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全年共批准逮捕219件326人,同比上升6.8%和15.3%;提起公诉338件440人,同比上升15%和23.2%。
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全县“黄赌毒”专项整治,起诉涉“黄赌毒”犯罪143人。加强与公安、法院处理重大案件的信息互通、案件协办和工作联动,起诉故意杀人、抢劫、涉黑涉枪涉爆及多发性侵财犯罪36件36人。主动回应群众对平安需求新关切,起诉涉医、电信网络诈骗、教唆胁迫诱骗学生犯罪、醉驾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59人。高度重视办案中风险评估和舆情引导,同步开展风险防控与化解工作。
积极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真诚悔罪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72人,不予起诉7人。用心办理群众诉求,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解决”,以领导包案、检察长接待、邀请律师参与等方式化解信访矛盾,落实首访责任制,共妥善处理群众信访69件,接待律师阅卷68人次。办案中为确有困难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0 万元,办理申诉复查案件2件2人,当事人息诉罢访。认真做好“两会”、十九大期间信访稳控工作。无一涉检上访案件。
依法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理。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防范校园暴力欺凌,护航青少年成长”等专题法治讲座11场,听讲座师生15000余人。依托公众开放日、宪法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禁毒宣传日、妇女儿童维权日等普法12场次。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建议强制医疗暴力危害社会精神病人1人。落实检调对接等制度,促成5起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加强未成年人刑检工作,依法宽缓处理、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0人,邀请40余名中学生参加公开观摩庭。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18件18人。依法查办了省、市检察院交办的原省妇幼保健院长胡某某受贿、滥用职权系列案,原市城建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佘某某贪污、受贿系列案,以及县杭瑞、武深高速指挥部出纳李某某挪用公款621万元案,会计胡某某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大案。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立案查办渎职犯罪1人。在涉农资金管理、城乡公益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立案查办“围猎”干部,牟取不正当利益行贿犯罪9人。依法追缴赃款赃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余元。
适应诉讼制度改革,全方位改进侦查模式。探索规范化取证、精细化侦查、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模式。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侦诉关系,推行公诉同步介入侦查把关证据,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建立侦查信息库,开启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智慧侦查”新模式。推行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加强对案件起诉、审判的跟踪,积极应对审判期间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保障律师会见权,支持律师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保障人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自侦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着力源头治理,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先后与11家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开展预防座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5份,推动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对坪山工业园土方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受邀到县直机关、乡镇政府、企业举办预防讲座8场,发放预防宣传资料400余册。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临界点低的领域行业开展预防调查,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份。积极开展扶贫领域、换届选举等专项预防。持续向县委提交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
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中的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6件,监督撤案15件;追加逮捕48人,追加起诉19人,追诉漏罪16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9个,提出刑事抗诉案件3件。对侦查活动中取证程序违法等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2件次,对刑事审判中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件次。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录入近3年行政执法类案件信息4720件,监督相关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件。着眼防冤纠错,对近年检察机关捕后撤案、不起诉自侦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剖析整改,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依法监督将一名11年前判拘役后未执行完刑罚的罪犯收监执行余刑。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撤销2名违规社区矫正对象的缓刑将其收监服刑。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7人。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录入检察机关应用系统财产性案件598件,向法院提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10份。监督整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3个。对刑事执行方面存在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6件。对民行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33份。监督行政不作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件。通过排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和相关信息,对一起行政机关未充分履职致使公益林损毁案和一起国有资产流失案开展立案调查,对一起涉及全国100余县市、数百名受害者的生产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把服判息诉作为民行检察工作重要部分,对3起民行裁判正确案件的申诉人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五、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新活力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赢公信。
以员额制检察官选任为重点,全面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促使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坚持员额检察官配置向一线办案部门、向人案矛盾突出部门倾斜,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将全体检察人员分别按26.6%、59.3 %和14.1 %比例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各类检察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分类管理改革使检察人员职责权限更加明晰,机关工作运转更加流畅。分类管理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增加33%。
紧抓司法责任制改革“牛鼻子”,建立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明确司法办案三项清单。按照“刑事检察权充分放权,职务犯罪侦查权限制放权,诉讼监督检察权部分授权”的基本思路制定权力清单,依据“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取消三级行政审批制,制定责任清单,为切实解决“放权怕滥用”“授权不敢用”等问题制定负面清单。权责统一后,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比77.6%。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从质量、行为、责任三个维度进行绩效考核,打造部门内部监督、案管专人监督、专项复查统管“三级监督”格局,建立事前查程序、事中查效率、事后查规律的“三事三查”全方位程序质量考评体系。评查案件285件,办案瑕疵同比下降35.7%。
高度重视发挥领导办案带头作用。制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责任制》,对入额领导直接办案的数量予以实化、量化,对办案中的必办环节和亲历事项予以细化,要求领导带头办大要案、疑难案,杜绝“挂名办案”。办案中,入额领导充分发挥政治强、业务精、经验足优势,在业务上办样板案、在作风上树标杆。8名入额领导全年直接办案102件,其中大要案、疑难复杂案和有较大社会影响案49件,组织领导办案33件,主持、参加检委会讨论案件17件,领导直接办案占比16.7%。领导直接办案制实现了领导从“后台”到“前台”、从“批案”到“办案”的转变,推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认真落实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办案办公经费保障充足,彻底解决了“为钱办案”的问题。探索检察人员职业收入保障制度改革,按照“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的改革要求,制定了《通城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工作质效为依据,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严明组织纪律,做好自侦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全力配合县纪委做好侦防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
六、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思想铸魂从严管理,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的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队伍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举办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题讲座2次,建“党员之家”微信群,通过检察“双微”发党建、廉政等信息1470余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检察宣传文章116篇次。举行宪法宣誓和检察官入额宣誓仪式。开展“大比武大练兵大培训”,培训检察人员63人次。构建以老带新、主辅岗锻炼、检校联训、网络研修等七项机制,启动“青年干警成长工程”。12名干警先后受到各级各类表彰。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落实“八项规定”,压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制定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覆盖不间断零容忍查处违纪问题,领导轮流带班开展检务督察94次,发督察通报27期。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三重一大”、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开展谈话教育5人次,办理回复上级交办的违纪线索2件。用制度管人,修改完善车辆使用、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等制度34项。以通报表彰、媒体推介等形式培树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弘扬蓬勃向上的浩然正气。
稳步推进信息化和智慧检务建设 。全面推进网上办案,集办案、管理、统计、查询、评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检察业务应用软件全面运行,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生成。稳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有计划打造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务公开与服务、检察决策支持、网络基础支持等“七大平台”,为下一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融合奠定基础。开展全员信息化运用培训。在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整体搬迁,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运作、高效能保障原则,建成了“5A智能化‘两房’③”。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走访省市代表委员22人次。邀请人大、政协领导视察评议指导检察工作2次。加强代表委员联络,扩展公众有序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渠道,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与公开审查,以及庭审观摩、回访案件当事人等70余人次。打造“阳光检察”,举办“公众开放日”,全面运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等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8件,公开法律文书257份、程序性案件信息735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政府大力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还需加强,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质效尚需提升,司法公信力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三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少数干警的思想准备、素能储备不足。检察官断层,人才难进、难留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四是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有待深度融合。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五个通城”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五大发展理念”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深度融入检察工作之中。
聚焦促发展保稳定。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着眼点切入点结合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发展经济。更好地维护企业、公民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守护绿化青山,强化检察作为。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民生犯罪。严惩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盗抢骗拐和涉枪涉爆等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乡霸”、“市霸”、“路霸”和“矿霸”等。积极参与打击涉“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
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④、生效裁判和民事执行的监督。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全面融合的控申检察监督新格局,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更加便捷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应对、认真履行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责,将其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增长极,加大办理污染环境、破坏国土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
聚焦深化改革创新。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部署,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科技化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探索完善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及司法活动监督机制。坚持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聚焦打造检察铁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弘扬“工匠”精神,解决“本领恐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全面规范检察权运行,坚决防止“灯下黑”。进一步压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扫除责任盲区。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锤炼刚强睿智和谐奋进的通城检察精神。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各位代表,跨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创新,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
【附注】
①五大发展理念:是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②三个慎重:是指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③5A智能化“两房”:是指BA楼宇自动化系统、CA通信自动化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SA安全防范系统、FA消防控制系统。
④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