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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向人大)

        【字号:      时间:2015-01-07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0日在通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嫌疑人31人,提起公诉27人,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6人。依法批捕、起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侵犯着作权等犯罪嫌疑人2人。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捕、起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滥伐林木、失火等犯罪嫌疑人6人。

          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健全检企共建制度,积极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为7家结对联系企业实行挂牌服务,多次走访规模以上企业,了解并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化解涉企纠纷,整治周边环境。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开展打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批捕、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嫌疑人35人。受理审查起诉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嫌疑人1人。立案侦查教育领域职务犯罪2人,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3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4人,涉农职务犯罪7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做好特殊性、专门性群众工作。

          二、不断增强平安创建意识,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2件114人,提起公诉142件166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9件32人。突出打击重点,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禁赌毒黄、治爆缉枪、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37件48人,适时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4件次,引导侦查机关办结多年积案2件。依法快捕快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如李某酒吧杀人案、汪某某医院“盗婴案”,均在批捕、起诉环节快速办结,效果良好。

          十分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调对接机制,先后在批捕、起诉环节妥善化解6起刑事案件中的涉案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建议审判机关适用简易程序,按照修改后《刑诉法》规定,95件简易程序案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慎捕少捕或不予起诉,全年不批准逮捕28件37人、不诉8件8人。坚持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制度,对全部不捕不诉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坚持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先后对10名不宜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变更了强制措施。坚持下乡巡访、预约接访、检察长接访和视频接访等制度,努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处理群众举报、信访56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好刑事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预防。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注重案后帮教。坚持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先后对5起较有影响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结合办案,向相关部门提出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内部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检察建议76份。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开展非监禁刑人员专项清理,将38名漏管罪犯监督纳入社区矫正,对2名严重违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对2名脱管罪犯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快捕快诉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赌博、非法经营证券咨询等犯罪案件3件5人。

          三、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积极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水平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3人(贪污贿赂类16件16人,渎职侵权类5件7人),案件数与人数同比分别增加40%和15%。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和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大案18件18人,同比上升157%;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同比上升40%。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人。18人被提起公诉,均作有罪判决,最高判处有期徒刑7年。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如查办了原县司法局局长、副局长受贿窝串案8件8人。

          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治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监管领域专项查案行动和损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查办专项行动。查办了贪污、挪用农用地征收补偿款案件6件6人;查办了县国土局孔某某滥用职权,伪造印章导致9户居民违章建筑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查办了县经信局余某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补助项目资金损失212万元的犯罪案件;查办了市发改委程某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损失126万元的犯罪案件。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全县党政领导干部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培训活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6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机关、学校、企业、乡镇、社区开展警示教育21场次,参加讲座干部群众2000余人次,分管副检察长带头讲预防课8场;举办街头宣传、图片展览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坚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录入制度,受理查询454人次,录入7人;结合我县职务犯罪发案情况,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篇,撰写案例分析5篇,向县委呈送了《我县近五年职务犯罪情况综合报告》,得到县领导重视和肯定。

          四、不断增强诉讼监督意识,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全年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督促撤案9件,追捕12人,追诉漏犯16人、漏罪2件。改变侦查机关移送案由11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件次。依法排除非法证据4起,补正瑕疵证据7起。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针对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如孔某某涉嫌滥用职权伪造印章案,犯罪嫌疑人被监督移送立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2人。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启动法律监督调查5次,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在审查起诉环节共提出量刑建议119件,法院审理后采纳率为97%。积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先后走访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邀请律师座谈4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和规范驻所检察室建设,高标准配置了驻所检察设施,完成了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实现了与公安机关的监控联网、信息系统联网和与检察系统专网相连。开展巡视检查216次、安全检查24次,监督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3起、违法使用器具2件次,打击“牢头狱霸”行为1起。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次,监督将2名违规留所服刑罪犯上送监狱执行刑罚。加强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督,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排除留所服刑罪犯偷看公安专线网信息等事故隐患11起。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件,立案14件,向市院提请抗诉1件、终止审查2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11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办理市院交办的提请抗诉案件3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3件次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完成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聘请工作,对3件3人拟不起诉的自侦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进行监督。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有1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报请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五、不断增强检察改革意识,积极强化执法公信力建设

          认真开展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组织开展了内部整合改革。按照“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和“两个适当分离(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职能与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的改革原则,将原有15个内设机构撤并整合为7个部,即批捕部、公诉部、职务犯罪侦查部、刑事诉讼监督部、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推荐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选拔任命了3名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和10名主办检察官,全体干警按照七个部的新建制到岗到位。通过内部整合改革,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淡化了行政色彩,减少了审批层级,整合了检察资源,突出了检察官主体地位,形成了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了“学创”、“两转两抓”、“转作风优环境”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努力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注重发现、培养、表彰、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先后有7个部门12次受到省市检察机关和市县党委、政法委表彰,14名干警18次获各级各类荣誉或表彰。

          积极促进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充实院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由8名增至10名,平均年龄下降1.6岁。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责任制。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埋头实干,战斗力明显增强。

          强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坚持固定学习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干警素能,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400余人次。结合学习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今年有2名干警顺利通过。

          努力提升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完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在办案区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全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现规范办案、保护嫌疑人权益和保障办案安全的有机统一。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帮助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高,科技强检工作和检务保障仍有一定困难;人员老化、人才短缺、检察官断层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少数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促进通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切实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大局。严惩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适应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创新,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惩治、监督纠正损害公平竞争和群众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以实际行动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坚持做改革的促进者,积极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我县经济发展。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坚持惩治违法犯罪和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全面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深入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加强诉讼违法预防,促进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严把批捕、起诉等关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切实防止、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和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切实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开展深化检务公开和深入推进内部整合改革。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以执法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管理。大力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加强执法保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筑牢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四是提高队伍素能,提升执法公信力。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治理“四风”问题,巩固检察工作群众基础。贯彻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建设富强通城、和谐通城、美丽通城为己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进一步创新思路,转变作风,强化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通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