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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时间:2021-02-26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6日在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一区两市三城战略布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续写松滋检察新篇章。

        2020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服务精准,护航高质量发展

        1. 凝心聚力,共同战疫战洪。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68名检察干警听指挥、齐行动,战斗在28个村居检查卡口,参与一线联防联控,踊跃捐助5万元医疗物资。紧盯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哄抬物价等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涉疫案件8件,对孙某妨害公务案依法严惩,收到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保障高墙内的安全,通过视频监控、24小时电话在线、每日核查等方式,对看守所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进行监督,确保212名在押人员零感染,做好39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对接管控,防止疫情扩散。积极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检察长带头驻守杨林市镇抗洪一线21天,并对5个帮扶村给予2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以法与情写就检察机关战疫战洪的合格答卷。

        2. 闻令而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培植更深厚法治土壤,搭建三联系、四对接〔注1〕检企绿色通道走访金津矿机、天景钙业等50余家企业120余次,收集到合同超期赔偿纠纷加强混凝土行业监管白云边商标产权保护等困难及建议23。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帮助解决市场主体反映销售难、执行难问题13件。慎用强制措施,对魏某、张某等4人涉嫌合同诈骗案,两次提请专家组研究,最终作出全案不批捕决定。结合司法办案,开展法治宣传,发布以租代购合同诈骗案”“职务侵占案等案例,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3. 加固底板,决胜三大攻坚战注重办案、维稳两手抓,运用政法工作三同步法治思维方式,在疫情期间成功处置服刑人员张某死亡事件、万家乡黄某醉驾自杀事件。抓好两会维稳工作,3次到市镇对曾经进京非访的姚某开展劝导,有效化解缠访闹访,妥善处理退役军人彭某因生活困难带来的上访危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朱某集资诈骗、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件,护紧百姓钱袋子。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探索惩罚性赔偿、恢复性司法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适用,办理唐某、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督促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33543.9元,办理孙某、王某滥伐林木案,监督其补植复绿18930株,对六泉水库违法水产养殖依法叫停。开展产业扶贫、政策扶贫、消费扶贫、司法救助扶贫,协助街河市镇高阳、平板桥、茶市3个村打造油茶、基围虾、再生稻项目,为43户贫困户发放鸡苗2400只、仔猪30头,开展消费扶贫近60万。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画出为民同心圆,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9件,发放救助金19万元,对陈泽武案〔案例1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司法救助,尽显司法人文关怀。

        4. 六清行动为抓手,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坚决贯彻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全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385人,案件清结100%。依法审查,不枉不纵,对胡某涉黑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精心组织周某涉黑案庭审指控工作,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作出精准有力应对。打伞破网零放过,移送涉黑涉恶线索8条、保护伞线索2条。黑财清底落到实处,引导、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2.68亿元。行业清源深入开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采砂行业监管不力,民间高利放贷、高利转贷金融隐患,向水利、交通、金融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件,100%回复整改,行业治理效果初显。

        二、聚焦业务精湛忠诚履职尽责

        1.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紧盯防电诈”“黄赌毒等重点犯罪,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35件,审查起诉案件341件,依法办理张某、刘某等6人容留、介绍卖淫案,陈某、张某等21人开设网络赌场案,严惩松滋近3年最大的跨境贩毒案,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强化诉讼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7件,侦查活动纠违38件,纠正漏捕5件。受理服刑人员控告申诉案件22件,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103次,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办理收监案件4件。对近3年涉财产刑执行的427件案件进行梳理、监督,督促50件案件及时执行到位,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审查起诉外逃20多年的陈某贪污案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有力彰显检察反腐的坚定决心和政治担当。

        2.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配合,探索民事、行政案件正副卷调阅制度〔注2。以虚假诉讼、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14件,受理行政诉讼监督5件,支持起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受理劳动合同纠纷领域涉嫌虚假诉讼案件1件,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协助繁花里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群众排忧解难。

        3.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书写公益司法保护的松滋方案,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依法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某商住小区违法建设未依法履职案提起诉讼。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全市20余家养殖企业开展调研,引导行政机关、市场经营者、养殖户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从源头上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针对某公司采砂堆场扬尘污染、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推动企业规范管理。针对农村供水单位饮水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卫生许可制度和水质化验检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5件,用检察建议刚性助力农村饮水安全。

        4. 努力做亮未成年人检察。下大气力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全年立案监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依法严惩关某遗弃3岁男童案。有效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涉案1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心理疏导。落实保护、教育、管束理念,依法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22人,对9名犯罪性质恶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4名犯罪情节显着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政府、网络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在疫情期间通过云课堂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推送预防性侵害知识讲座、组织法治副校长民法典宣讲21次,用心用情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深、更透。

        5. 努力做细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注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通过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刚性要求,对77件来信来访全部做到7天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让农民工告别忧酬烦薪,支持穆某起诉某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协调某保洁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12万元。推动一号检察建议〔注4再落实,牵头与市教育局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工作办法》,对全市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304家机构,9378名从业人员有无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实现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硬隔离。优化检律关系,对疫情期间会见难、律师异地阅卷难问题,通过远程讯问系统、邮政专递等服务予以解决,让律师在检察环节执业畅行无阻。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对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企业法人范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三家外地民营企业涉嫌串通投标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例2,让民营企业家在松滋能够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加大刑事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15件电信诈骗案提前介入,实现追赃挽损35万元,正逐步发还被害人。加大食药环违法犯罪打击,督促行政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活动4次,办理非法狩猎、销售假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7起,把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案件43件,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违规运营等问题,向15个乡镇政府及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9件,全部回复整改检察机关用扎实的办案成效,兑现承诺、回应期盼。

        三、聚焦案件精品,维护司法公信

        1.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科学的管理培育精品。通过建立以制度管人、管案的工作机制,使检察办案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依法全面审查,构建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及检察官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三个规定〔注5把好办案总开关

        2. 强化动态管理,以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精品。建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巡查制度、流程监控问题台账、重大问题处理清单,做到流程周分析、案卡月校对、案件季通报,采取口头提示、网上提醒、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等形式,对信息填录错、漏情况,及时进行督促纠正,确保人人熟练掌握填录要求,件件案卡信息符合标准。

        3. 严格评查标准,以严格的质量审查雕塑精品。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绩效考核》等制度,对52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一查一通报、一案一整改。狠抓法律文书质量,对22份文书进行挑刺,其中3份文书获评荆州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严格考核奖惩,将结果纳入评优评先和检察官业绩考核,激发干警积极性。

        4. 培育典型案例,以正确的导向催生精品。注重在案件总结和宣传下功夫,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精心撰写发送检察建议。松滋市检察院诉某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损害公益案〔案例3荆州唯一案例,被中国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19年度十大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荆州十大优秀法治案例

        四、聚焦管理精细推进检察改革

        1. 建立案-件比〔注6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指标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通过强化提前介入、严把受理起诉关口、规范运用补充侦查程序及严格案件退查、延期等措施,将案-件比降为1:1.12,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2.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7落实。积极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31439人,适用率97.07%,确定型量刑建议〔注8提出率78.76%,采纳率97.88%,辩护人或律师参与率100%,非羁押监禁刑比例进一步提高。

        3. 着力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22件,举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30余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9条,公开法律文书294份。启动2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开展检察官业绩实测2次,检察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

        4.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三远一网〔注9为重点的智慧检察建设成效凸显,疫情期间使用远程提讯室参与零接触办案253次,采购专业无人机协助公益诉讼证据采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力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八连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光盘行动,严控三公经费,效果明显。

        五、聚焦人才精英,夯实队伍根基

        1. 旗帜鲜明抓党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接受荆州市检察院党组对松滋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向市委、市人大及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6次,干警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显着增强。推动松检党旗红品牌创建,聚力社区双报到,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参与服务群众活动132次,打造检民连心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十进十建要求,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对检察干警涉毒涉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情况开展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2. 锲而不舍抓素能提升。提升干警的五种能力〔注10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相融合开展守纪律、强素能、促公正检察队伍大练兵活动,队伍建设成果丰硕。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参加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荣获优秀团队奖”“司法系统一等奖。组织学习《民法典》6次,提升法治素养。成功承办荆州检察机关释法说理竞赛,十大法治人物付鄂成得到上级高度评价,刘恋恋、唐佩等20人次获得上级表彰,四措并举推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落实落细3篇经验信息在全省推广,新闻宣传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3篇,松滋检察奋进之歌唱响荆楚大地。

        3. 真心诚意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强化对人大负责的理念,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对代表提出的加大在环保、赡养老人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力度,加大涉企案件沟通等7条交办意见当面回复汇报。保持联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听证、评查等各类活动30余次,意见办理率、回复率,代表见面率、满意率达到100%,阳光检察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高举党旗跟党走,心里装着人民期望,肩上扛起法治理想,手中紧握监督利剑,服务松滋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松滋检察连续5年考核排名荆州前列,成果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我谨代表松滋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诚然,松滋检察工作仍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检察理念还须进一步更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素质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将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重礼守信、务实争先松滋精神,把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把回应人民期待落到实处。用法治保障城乡安宁、群众安乐,加大金融风险防控、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力度,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让松滋经济社会发展既井然有序,又生机勃勃。

        把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落到实处。履行社会治理共同体职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充分发挥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指导办案方面的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批、治理一片。

        把强化检察监督落到实处。协调充分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持续服务长江大保护,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范围,没完没了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

        把锻造过硬队伍落到实处。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准备。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提升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能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服务和保障松滋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检察人的职责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体现。市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市委领导下,坚决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在护航平安法治松滋的十四五新征程中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联系、四对接:2019年底,松滋市委政法委印发《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三联系、四对接活动护航松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案》。三联系,即每1个政法单位重点联系4-5个乡镇(开发区),政法各单位每1名班子成员联系1-3家规模以上企业,政法各单位每1名中层干部、60%以上党员干警联系1家规上企业或辖区重点企业。四对接,即为新上企业项目办理证照对接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齐全,为企业扩大再生产融资对接银行、尽力协调资金到位,为企业产品销售对接市场、为企业拓展产品营销思路拓宽销售市场,为企业合法正当生产经营、对接相关政法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2正副卷调阅制度: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直接调阅相对应的同级人民法院或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卷宗正卷和副卷。

        3湖北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湖北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活动。具体指:(一)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推动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防护网;(五)开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案件追赃挽损力度,竭力挽回群众血汗钱、养老钱、救命钱;(七)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八)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20181019日,由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5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6件比:当事人涉司法事件视为,检察机关参与的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视为,选取影响当事人司法评价、体现司法机关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审查处理活动作为件的总数。检察机关受理的审查起诉数为的基准数,选取刑事检察业务中会给当事人带来负面感受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作为,除了作为基准的审查起诉本身,另外包含15种业务活动数作为数。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8确定刑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除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以外,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期的精准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

        9三远一网:全省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建设的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升级、基础网络升速扩容四个项目简称三远一网

        10五种能力:2020526日,荆州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队伍大练兵动员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朝安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迅速掀起队伍大练兵活动热潮。


        典型案例选编——

         

        (一)陈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陈某有一子一女,其子小陈20131月在浙江一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坠楼死亡,其儿媳魏某2018416日被高某杀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高某赔偿陈某孙子陈某楠经济损失两万余元,高某仅支付6000元,余款一直未赔偿。陈某女儿陈某青先天智障,未婚,需要家人照顾,孙子陈某楠系未成年人,初中在读。陈某的家庭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活非常困难。2020831日,陈某到松滋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办理过程】松滋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陈某的救助。20201012日,松滋市检察院向陈某发放救助金5万元。之后该院逐级向荆州市院、省院上报,检察机关启动了省市县三级联合救助,目前荆州市院已发放救助金3万元,省院3万元救助金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家属因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其人身和财产损害无法弥补、心理创伤被加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松滋市检察院通过办案过程的公开听证,充分释法说理,重视法理情的表达,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救助的公正与温暖。通过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难、扶危困的重要功能,让普通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于弱势群体的民生关怀。

        (二)叶某、裴某等3人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20168月,叶某得知荆州某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即将公开招标,为非法谋利,邀约江西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人裴某、江西某建公司湖北分公司经理胡某串通围标。三人串通投标价格,统一制作标书,投标所需费用均由叶某承担。2016912日胡某所在江西某建公司中标后,工程实际由叶某组织人员施工,并从中获利120余万元。

        【办理过程】本案由荆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松滋市公安局于2019426日松滋市公安局对叶某、裴某等三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立案侦查,于2020423日向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正值疫情期间,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考虑到涉案企业的复工复产,于同年522日依法对叶福海、裴元武等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典型意义】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项重要职能。在抗疫期间,松滋市检察院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的同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在司法公正与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上做好结合文章,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三)松滋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局

        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损害公益案

         

        【基本案情】2017年,松滋市某药店投资人黄某,通过微信向他人购买了价值4万元、无随货同行单的阿司匹林等药品予以销售。20187月,市公安局、某局在黄某租住房私设的药品仓库内查获130盒阿司匹林肠溶片并扣押,之后该涉案药品被认定为假药。同年727日,某局对该药店销售假药行为立案调查。

        【办理过程】20194月,松滋市检察院向某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3条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1030日,松滋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责令某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年1230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本案厘清了行政管辖权和刑事管辖权的衔接问题,行政机关将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后也不能免除其应该履行的行政监管职责。行政机关在药品管理方面应调查核实假药的成分、是否造成危害后果、行政相对人主动申请注销营业执照是否属于逃避监督检查等,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同时,在办理药品类案件中要注意对个人责任的追究,避免出现个人以注册企业的方式来逃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