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温珉玥)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熹昌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到市检察院调研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陪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参会领导
市检察院参会领导
调研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重点汇报了十堰市检察机关正在谋划推动的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双向转化的工作思路和前期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熹昌对全市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检察院坚持做到政治方向坚定、服务大局精准、法律监督有力、自身建设过硬,在服务大局、平安建设、法律监督、未成年检察等工作均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对如何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特别是如何推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双向转化工作,卢熹昌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讲政治、守规矩,增强“四个意识”,树牢“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增强双向衔接转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代表的建议认真进行归纳和梳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改进和完善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要明确转化的重点。要围绕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文物保护等方面重点开展衔接转化,聚焦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保护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抓好双向转化工作,努力办理出一批高质量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一批民生民利、行业治理难题,纵深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三是要加大协调对接的力度。检察机关要和人大常委会的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加强联系,双方要明确对接联络人,具体负责转化工作。通过检察机关跟进办理相关事项,有助于提升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也有助于强化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有效监督,将以往代表事后听汇报式的被动监督,直接变成了代表过程参与式的主动监督。
四是人大常委会对转化工作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将在代表建议分流的第一环节,就邀请检察院参与,看哪些建议一开始就可以纳入检察监督范畴的,哪些建议需要跟进然后根据落实情况再纳入监督,保障代表建议和检察职能的有效衔接。
五是加强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大常委会将把转化工作作为创新项目来抓,检察院要积极配合、全力响应,通过对公益类的案件的专项监督、挂牌督办、重点办理、指定管辖、交办案件线索等方式,带动全市检察机关一起动起来,实现优化检察办理和老百姓受益的双赢局面。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创新思维,全力推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检察答卷”。
一是谋篇布局要把握正当性。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是创新之举,一方面要坚持在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确保这项创新之举在正确的方向指引下稳步推进;一方面要厘清人大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宪法框架关系,坚持于法有据和于事周延,坚持在人大监督和指导下体现检察担当和作为。
二是双向对接要保持畅通性。加强双向对接机制建设,建立专门渠道,组织专班负责,明确专人联络,加强信息共享、资料梳理和互动反馈,确保双向对接有序无碍。
三是转化议题要强调精准性。要加强监督议题双向转化的必要性审查和标准化建设,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统筹发挥好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检察机关的专业化优势,确保转化成果落地落实。
四是转化渠道要体现广泛性。要在注重办理人大交办、转办的意见建议的同时,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参与检察听证、参加检察开放日、定期拜访等方式,多方听取和梳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拓展转化线索来源。
五是转化重点要聚焦特定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结合十堰地方实际,聚焦“两山”保护、文物保护,注重从代表意见建议中发掘出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提升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力度。
六是职能发挥要突出多元性。对人大意见建议要加强综合研判。除了检察建议外要综合运用刑事手段、民事手段、行政手段以及公益诉讼手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保护最大化。
七是工作推动要力求长效性。坚持干字当头,通过项目化、清单化务实推动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哗众取宠的短期“行为”;要在强化依法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恢复性司法,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
八是探索创新要彰显特色性。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打造特色亮点,注重品牌塑造,努力打造更加优质、更加闪亮的“检察产品”。
调研期间,卢熹昌副主任一行还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和荣誉室。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陶劲东,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杨琴,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朱志平、何光东,办公室主任胡敏参加调研;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