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组织双方进行刑事和解
上图为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审查听证该案羁押必要性
本网讯(通讯员 田健库 覃慧荣 王阳冬)“检察官,恳求你们给我爸一个机会,给我们全家一个机会……”一位满脸愁容的年轻人来到检察院,向检察官诉说着自己的无助,递交了一份诚意满满的请愿书。
他是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卢某的儿子,父亲犯案后他积极与被害人联系,寻求对方的谅解,并筹措资金退赃退赔,他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够迷途知返,希望被害人的家庭能和解原谅,希望司法机关能从宽处理,希望自己的生活能重新燃起希望。
检察官决定引导双方进行刑事和解,遂联系了卢某的家人、辩护人以及四名被害人,经过检察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消除了双方疑虑。
被害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其儿子是无辜的,且正在为乡村振兴而工作,因此愿意进行刑事和解,天下父母心,不能因卢某的犯罪行为影响到孩子的未来。
卢某的儿子对被害人的谅解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好好工作,做一个积极上进的青年,在乡村振兴的岗位上为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2年3月8日,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卢某的亲属向四名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赔被害人被骗全部钱款并现场履行,取得了四名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官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无案不涉民心,老百姓能感受且认同的事情才最有价值,用心用情实现百姓心中的正义,这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同年3月15日,在刑事和解的基础上,检察官拟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卢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其强制措施,并进行了检察听证,听证员听取检察官的介绍之后一致同意对卢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对检察官在办案中体现的司法温情纷纷点赞。
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刑事和解促进矛盾化解,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又做到了情、理、法并重,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