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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种一粒粟 孕育新时代能动司法的新期盼——青山区检法两院揭牌“法律监督工作室”并会签协作意见

        【字号:      时间:2022-03-23      

          本网讯(通讯员 吴申申、杨泽臣)“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今天的活动如同检法共同播下的一粒种子,承载着新时代能动司法的期盼,孕育着法律监督中司法协作配合的新生,期待着司法为民同心树繁花飘香,结出累累硕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322日下午,青山区检察院、青山区法院揭牌“法律监督工作室”,并会签了《关于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雷利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鹏一行出席会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揭牌仪式上,对于检法两院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雷利军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司法力量。二是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扛起为人民司法这个政治责任,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三是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通过深化司法公开,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 

          揭牌仪式后,区检察院、区法院召开加强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仪君对《协作意见》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围绕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工作室的作用、深化两院司法协作配合成果,张莉检察长指出:一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把握“监督”与“协作”的关系,加快推动司法理念互通互融,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加速打造司法共同体,共同输出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二要以更高的法治自觉把握“常态”与“长效”的关系,加快推动司法协作走深走实,让《协作意见》助推两院工作开展成为新常态,在落实中持续细化完善《协作意见》,推动形成长效。三要以更高的行动自觉把握“首创”与“首位”的关系,加快推动司法履职提质提亮,把落实《协作意见》转化为基层首创、奋进首位的行动自觉,助推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两院工作品牌的青山样本。 

          王彬林院长也进一步强调: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主动接受监督的重大意义,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进一步抓好《意见》的落实,积极主动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持,在协同履职中增强工作效果、扩大工作影响、树好司法形象。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有效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会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成立法律监督工作室、会签《协作意见》,对于青山两院来说,不仅开启了监督协作的新契机,也打开了监督融合的新局面,更形成了监督发展的新机遇,表明了青山区检法两院做好司法为民工作的决心、共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构建新时代新型法律关系的决心,并就加强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进一步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聚焦重点案件等具体要求。 

          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省检“素能提升年”、市检“品牌创建年”的工作要求,该《协作意见》在加强法律监督中促进两院能动司法,融合深化对“人”和“案”的管理,加速打造司法共同体: 

          一是治当前、管长远,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方位深化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既实现当前两院工作发展现实需要,又为两院强化沟通交流、长期合作预留了巨大空间。 

          二是充分关注到两院干警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的提升,提出了常态化业务交流、专项座谈、同堂培训等系列举措,致力让两院干警在常态化交流中实现互促共进。 

          三是坚持打造数字赋能提速法律监督工作品牌,通过设立“法律监督工作室”,打破“信息孤岛”、破除“数据壁垒”,并率先在全市携手法院创建虚假诉讼、财产刑执行监督协作机制,形成了司法资源共享、司法力量共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