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文小雪)“购票人当然享有兑奖权。但张某盗窃后已经实际占有彩票和零钱,其行为怎么没有实施完毕呢?”
“因为犯罪对象和犯罪行为是不可分割的。根据目的行为论,主观目的对行为具有决定性和不可分离性,张某在同一个概括故意下实施的行为,还没有终了,怎么就分割成两半了呢?”
“中不中奖都不确定,奖金不存在,哪里来的犯罪对象?请问,张某手持彩票、依照程序兑奖,是秘密窃取吗?”
“兑奖这一行为对被害人是完全秘密的。张某窃取彩票就是获取了债权凭证,进而开奖兑奖获取债权,这就是犯罪对象。对方辩友认为本案危害行为是什么?”
7月14日下午,“硚楚·思辩”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赛前座谈会在硚口区检察院举行。会上,该院两支辩论队围绕一起盗窃案展开激烈辩论,现场掌声不断。
据了解,为落实“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品牌创建年”要求,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构建检察人才梯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硚口区检察院组建了“硚楚·思辩”辩论队,并制定了培训方案,开展常态化辩论训练。根据方案,拟于8月初联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本次召开的座谈会是赛前预备会。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和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的22名代表、“硚楚·思辩”辩论队成员参会。座谈会由硚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徐英主持。
会上,检律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队伍组成情况,就赛事方案进行了充分探讨。
“本次座谈会形式活泼,为青年检察干警和青年律师提供了交流平台。在场的大多数法律青年都是‘90后’或‘95后’,青年人在这个平台相遇、相知,相互交流、相互成长,让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振奋的事。对接下来的辩论赛,我充满期待。”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小明表示。
“通过今天的座谈会,我们的辩论新人了解了辩论的形式和方法,我们欣赏了一次精彩的辩论赛,也感受到了公诉人的风采,这让我对下一步的竞赛更加充满期待!”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艳表示。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朱礼律师在座谈会上谈到:“辩论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而且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更重要的是,辩论其实贯穿于我们法律人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树立完善的思辩逻辑体系,形成好的论辩习惯,交上好的论辩挚友,将终生受益。相信接下来的活动一定会非常精彩!”
硚口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黄刚猛说到:“本次活动,我们抱着以辩会友,以辩会师的态度,在接下来的辩论活动中,我们将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真正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
期间,硚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星到场观看了辩论赛,并对接下来的竞赛寄语:公诉人和辩护人在法庭上或者辩论席上看似一种“剑拔弩张”的关系,但走下辩席,我们作为法律人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厘清案件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报以当事人公平正义。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大家都有所收获,对法治发展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