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涵洋)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1月12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涉案未成年人不起诉决定集中宣告暨训诫教育会,向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现场释法说理,并进行亲职教育,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援律师、以及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参加。
教育训诫 挽救少年
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是由未成年人缺乏教育,法治意识淡薄和自制能力欠缺导致,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茅箭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训诫教育。
“今天检察院决定对你们不起诉,是考虑你们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希望你们珍惜这次机会,努力改过自新,争取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茅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俊体在会上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引导教育其正视自身的错误,真诚悔过。
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家庭环境和成长过程进行了针对性剖析,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明晰涉案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再犯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援律师及人民监督员也先后发言,告诫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当遵法守法,并对他们未来的学习生活提出要求。
亲职教育 用爱护航
在教育会后的帮教活动中,经过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干警和社工的共同指导,孩子们和家长在互相帮助、交流沟通中也在学着修剪自己的人生之“花”。
“妈,你手抖得不行,我来剪,你负责贴吧。”
“不着急,看清楚图案慢慢剪,学着有耐心,妈妈陪着你。”
“这次活动以共剪窗花的方式告别过去的一年,迎接大家新的一年。”未检检察官引导每位涉案未成年人思考自己未来的生活打算、家长们谈谈孩子的变化。在检察官的协调中,家长与孩子敞开心扉的交流互动过程中拉近了亲子距离。
结合教育训诫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既让罪错未成年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严肃性,又彰显了司法的温情。亲子活动环节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健康成长,也让家长深刻认识到了家庭监管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