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牟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利川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创新涉企案件办理模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展涉案企业大回访,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把好“逮捕关”,让非必要提请逮捕成为“新选项”
充分发挥与利川市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建立涉企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实质化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增强提请批准逮捕的精准性,做好捕前分流,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积极探索数字监管模式,创建“利检云网”云监管系统,并与市公安局共享,该局已利用系统对6名拟提请逮捕的市场主体实现“数字监管”。
把好“羁押关”,让羁押必要性审查成为“必答题”
坚持“该捕则捕、当放则放”,实行在提前介入阶段、审查起诉前和审判环节对每一起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全覆盖”审查模式,避免因对市场主体的“一押到底”致使企业“负重”前行。该院办理的梁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通过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并被采纳,梁某某被取保候审后,积极筹措资金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其公司也恢复正常经营。
把好“起诉关”,让“慎诉”成为实现“三个效果”的“最优解”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根据涉案企业具体情况,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刑事和解、企业合规等制度优势,依法用足、用好不起诉权,建立起诉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备案审查制度,避免“办理一起案件,拖垮一个企业”,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该院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相对不起诉12件17人,公开听证17次。
把好“回访关”,让“案后治理”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棋”
为推动“案后治理”落到实处,该院研究制定了“三度三防三问”回访涉案企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回访专班,采取“1名院领导+1名承办检察官”模式,通过上门纳谏、电话回访等方式对2021年以来的涉案企业实行回访全覆盖,主动掌握企业诉求,开展法律宣讲,以案后治理的持续跟踪问效巩固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成果,助力涉案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法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已开展涉案企业回访40余次,收集法律诉求1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