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特地上网查了一下现在的网络热词——内卷、摆烂、YYDS、雪糕刺客等等。同样地,检察机关每年也会有自己的热词——司法体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断卡行动等等。但我相信,有一个词,在近两年各级检察机关中出现的频率绝不比前面的词低,那就是——求极致。那么到底什么是“求极致”?怎么做到“求极致”呢?
去年我们受理了一起监护侵害的案件——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开庭,判决,判决生效,监狱服刑……刑事案件办理很简单、很顺畅,但没想到困难才刚刚开始。
被告人有两个孩子,女儿“小婉”(化名),今年15岁,儿子“小鹏”(化名),今年11岁。孩子父亲一方无任何近亲属,母亲于2014年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案发后当地政府将两个孩子临时安置于福利院。
监护侵害的案子需撤销监护权,撤销监护权后必须指定新的监护人,虽无其他亲属,但孩子母亲尚在,能否将相关单位指定为监护人呢?
为此,我们决定还是先找寻孩子的母亲。“四川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组”,是孩子母亲王某的户籍地。看到这个地址时只觉得“这山高路远,如何寻得?”网上搜索了当地村委会电话但无法接通,工作繁忙、疫情严峻出差也并非最佳,便赶紧联系派出所让他们帮忙找寻。
没过多久,王某的电话号码就发到了我的手机上。但王某是否再婚、是否有新的家庭、子女,若还是不管怎么办,又成了新的担忧。和王某通电话后,我把案子、孩子的情况告知于她,她很震惊、很愤怒,随之而来的是自责,她说她没有再婚,现在成都务工,希望将孩子接到成都一起生活。我又了解到孩子也愿意跟着母亲一起去成都生活。正值暑假,我建议王某提前回利川,与孩子先熟悉,并办理好孩子的安置事宜。
8月13日,王某回到利川,在福利院,王某与两个孩子在时隔8年后第一次团聚,空气中流动的更多的是尴尬、疏离、陌生,最后我们安排三人在当地旅馆住着培养感情。
8月16日,王某买了去成都的火车票。中午,我把母子三人接到办公室,把撤销监护权的相关材料准备好,带他们吃了东西后,把他们送到了火车站。“王姐,这几天怎么样,孩子喊你妈妈没?”我悄悄问她。“喊了喊了,这几天和孩子相处很好,谢谢你们了”,王某满脸笑容、欣慰地回道。我看着母子三人驮着大包小包的背影,那一刻,我仿佛觉得他们赶的不是开往成都的动车,而是上的一辆通往幸福的列车。
王某回到成都后就着手孩子入学事宜。但外地户口就学,需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的办理则需要半年以上的租房合同。8月19日,王某给我打电话,“怎么办,向检官,我的租房合同刚签办不了居住证,孩子上不了学?”孩子入学的事情,我这老山远的一个检察官,能帮到什么忙?说实话我很绝望,脑子里当时就已经在想我该怎么回复她才合适。但一位从最开始联系便称呼我“向检官”的孩子妈妈,除了寄希望于我,她又能怎么办?
真的是“天无绝人之路”吧,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之前培训的未检群里搜到了“成都市XX区”,赶紧与该检察院的余主任取得联系,希望得到帮助。8月22日,余主任联系我说他们与教育局协调,孩子就学事宜没问题,让我准备一些材料寄过去。8月31日,余主任发消息给我,“向主任,两个娃娃读书学校落实好了,在他们租住地附近的公立小学。”内心狂喜、如释重负,估计就是那一刻我最真实的心态了。王某说因为疫情,孩子已经开始线上上课。
到这,撤销监护人资格、司法救助等都还在办理中,但母子三人的学业、生活、工作已经开始步入正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应该就是这一路最真实的写照了。回顾这一段路程,我忘不了在三八妇女节第一次看到“小婉”时她脸上的绝望、麻木;忘不了母子三人时隔多年第一次团聚时那种陌生、疏离;忘不了他们离开利川去往另一座城市时那种期待、向往;也忘不了与王某通电话时听筒里传来的她愤怒、悔恨的声音;忘不了第一次见王某时她不安、紧张的表情;忘不了王某驮着行李离开时那已经被生活压得有点弯曲的背脊……
以前,我知道“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现在,我更懂得“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为则必成。”以后的路,得他们自己走了。“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很荣幸,在找寻母亲的路上,在母子团聚的房间,在去往成都的车站,在孩子求学的途中,我一直都在;也很庆幸,在这荆棘丛生的前半程,我没有放弃,终看到那后半途的繁花似锦,而在其中某一瞬间,我抬头看了看法治的朗朗晴空,懂得了“求极致”的意义。(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