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内部机构设置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有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北省检察机关实行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2021年利川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22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4.2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5.39%,其他收入上年结余(转)102.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61%。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226.9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842.4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2.73%;项目支出384.49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17.2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16.9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94%。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226.9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112.7万元,其中:102.7万元为实拨资金上年结余(转),10万元为增拨的雇员制书记员费用;公共安全支2116.95万元,同比增加142.7万元,增长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减少21.43%。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2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4.25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4.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1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124.2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万元新增雇员制书记员费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842.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0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5.06万元;项目支出281.7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1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6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6.48万元,下降26.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比减少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3万元,同比减少2.08万元。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35.0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2.47万元,增长22.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费用从人员经费中纳入公用经费福利费,除福利费外其他方面支出在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下,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235.0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5.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3万元、工会经费25.45万元、福利费59.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34.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1.61%,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增长9.2万元,为新增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费8万元及新增资产购置1.2万元。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4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1.2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49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