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旭)你是否遇到过乘坐出租车时司机不打表收费的情况?你是否遇到过搭乘出租车时遭到司机拒载的情况?你是否遇到过搭乘出租车时未经同意“拼车”的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出租车司机马某某在某酒店门口路边搭载乘客章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马某某以晚上过了凌晨要涨价的理由收取章某某10元车费。章某某觉得收费太高而且未按规定打表计费。于是章某某要求马某某返回出发地重新打表计费。回到出发地后二人发生口角,马某某将章某某打伤。
收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分析案情,向马某某释法说理。马某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对马某某依法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案件虽然结束了,但这起简单的案件却暴露出本市出租车营运存在的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本市出租车营运的具体情况,承办检察官决定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本市出租车普遍存在乱停乱靠、不打表收费、夜间涨价、不经乘客同意拼车、拒载乘客等乱象。这些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不仅损害乘客权益,还导致乘客与出租车司机矛盾频发。
为整治出租车营运乱象,避免因不规范运营引发矛盾纠纷,2021年7月,承办检察官向京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及时整治行业乱象,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京山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采取四大举措整治出租车行业:做好出租车行业的日常监督,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公司做好驾驶员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让出租车市场进入良性发展渠道;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出租车经营环境,联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城区客运市场的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出租车市场稳定;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倡导出租车从业人员守规营运,优质服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继续推行公交出租车的“红黑梯”制度,达到曝光一个教育一批的惩戒效果,切实将出租车文明经营落到实处。
“小案”背后藏着“大民生”,通过办理一起简单的案件,推动了整个出租车营运行业的整治,既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又保障了全市乘客的权益,营造了清朗的出租车营运环境,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