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你们的讲解,我明白了之前确实对孩子关心太少,疏于管教,我现在把外地的工作辞了,专门回来照顾他,我们家长一定改进教育方式,谢谢你们了”。8月17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对5名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同时邀请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未保中心、律师共同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年6月,小阳(化名)等人因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受案后,承办检察官详细审阅卷宗材料,并对小阳等人的违法犯罪原因、成长经历、监护人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评估调查。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案发原因、悔罪表现、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等情况,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分别对小阳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宣告仪式上,各单位代表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
县未保中心:“希望孩子们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希望家长在孩子离开学校的监管后,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如发现孩子存在沉迷网络、打架斗殴等行为要及时干预和引导。”
县妇联:“《督促监护令》的发出,是我县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举措,县妇联将加强与县检察院、团县委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思想为指导,号召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让家长更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县关工委:“家庭教育是创设学生良好成长环境的必要途径,是关工委工作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关工委的职能作用,组织“五老”主动配合学校把家长学校办好,为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主动作为,无私奉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律师:“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值得点赞,希望孩子们汲取教训,痛改前非。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希望孩子们的生活尽快步入正轨,多参加公益活动,有一个美好的前程。”
在到场人员的引导下,小阳等人也放下了思想包袱,向检察官承诺会珍惜此次机会,认真学习,用实际行动回馈检察机关的关爱。家长们一致表示,会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好家庭教育责任。
下一步,该院将定期对小阳等人的日常生活进行监督考察、帮教,并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的作用,促进检察司法保护协同其他“五大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共同发力,实现“1+5>6=‘实’”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