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我的工钱一分不少拿回来了!”家住三湖的邓某在一遍遍清点自己的工资时对江陵县检察院检察官朱文雅说。
2021年,邓某等18人在赵某担任法人的湖北某环保有限公司务工,完工后,应得的6.4万元工钱却迟迟未结。经反复催讨无果后,邓某等人将其投诉至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该案移送至公安局立案侦查。适逢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在获悉案件线索后,江陵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了解情况,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方向,全面分析研判等方式助力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让工人的劳动报酬得到妥善支付。
2022年1月23日公安机关将赵某抓获,在检察官朱文雅的释法说理下,赵某对拒不支付农民工6.4万元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到案后,赵某亲属积极筹措资金足额支付了拖欠款,邓某等18人终于拿到了久拖未付的血汗钱。看到大家由开始的满面愁容到现在的喜笑颜开,朱文雅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据悉,这是江陵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全面化解扶贫项目‘两拖欠’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也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真实写照。
下一步,江陵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依规开展侦查活动和检察监督工作,并将农民工咨询、申诉反映的欠薪讨薪案件作为关注的重点,做到提前介入、优先排期、高效办结,通过主动与法院、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机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高农民工讨薪案件质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