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11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11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61人,不捕324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723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541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50人,其次是盗窃罪95人,开设赌场罪6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3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44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同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867件1133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580人,法院采纳569人;量刑建议中确定刑量刑建议568人,法院采纳559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同期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83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件,监督撤案34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对逮捕、起诉环节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0件次,已纠正80件次。
3.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4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件,审判机关已纠正18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6件,已纠正1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已纠正15件;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案件2人,其中撤销缓刑2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件,已采纳13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共受理3件;同期,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13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10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11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7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4件、资源保护领域10件、食品安全领域70件、其他领域3件;同期,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19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11月,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8人,决定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10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人,决定起诉17人。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349人次,开展社会调查318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11月,共受理各类信访53件,其中重复信访 3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提起救助30件,同期,发放救助30人,发放救助金29.3万元。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
1月1日至11月30日,共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414件,其中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审查逮捕36件5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6件18人,不批准逮捕19件3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3件106人,决定起诉36件56人,不起诉22件27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受理4件;涉营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受理11件;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80件,立案82件(含上期未结)。
对涉营商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共计18件,开展流程监控101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涉营商案件办理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