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印发的《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方案(试行)》,这标志着该院在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该方案经江汉区第十六届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向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街道工委、区检察院印发,旨在发挥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促进社会治理、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作用。据了解,该方案的出台在武汉市尚属首例。
据江汉区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琳介绍,去年10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在部分省区市试点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紧紧依靠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以“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为主线,努力实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
作为试点地区基层检察院,该院办公室、第四检察部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机关汇报高检院试点方案,并于5月13日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专题介绍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争取重视与支持。
对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俊高度重视,认为全国人大、最高检都有相关工作要求,正是良好转化契机;前期人大与检院工作中有探索、有共识、有成效,具备良好转换条件;下步要继续加强联动,双向发力,协同推进转换工作。
之后,该院推动“江汉方案”出台和案例培育两手抓,一方面结合上级院要求,就“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方法、相关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细化方案内容、敲定转化细节;另一方面对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区人大代表提出整治“飞线充电”乱象的建议着手进行分析研判,决定将其转化为全区电动车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在此期间,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还受邀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北部区域道路建设改造’,对辖区内红旗渠路、常青五路等重点道路开展走访调研”,李琳介绍道,“座谈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也提到了‘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希望以监督促监督,增强建议督办的刚性与实效,确保群众每一个呼声都能得到回应。”
将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以来,江汉区院有针对性地选取辖区全部十二个街道涵盖高层民用住宅小区、普通小区和老旧小区共三十余处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部分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切实整治“飞线充电”乱象,经与区人大等部门沟通,该院于5月13日举办电动车消防安全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磋商会,在意见表达中凝聚共识,推动个案背后共性问题的制度化解决。
“工作方案的正式出台为我院规范、可持续开展双向衔接转化奠定了制度基础,这是我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有力举措,对于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强化代表履职具有重要意义。”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邵奇表示。
据介绍,该方案围绕高检院试点方案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线索发现与移交、人大代表建议转化、检察机关线索或建议转化、联席会议机制等工作方法。如规定 “区检察院对移交的人大代表建议实行统一登记备案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并在一个月内回告处理情况”“对已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区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并根据需要,向区检察院提供代表建议主办、协办单位答复意见”,并创新将检察建议转化拓展至线索转化,确定“对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领域,区检察院及时将相关线索或案件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将人大监督介入时机进一步提前。
此外,该方案还明确,由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具体工作对接和具体实施,“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共同推进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不力或有其他应予跟进监督情形的,区人大各专(工)委依法组织专项视察或专题询问,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下一步,江汉区检察院将以方案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聚焦人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中汲取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智慧和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公众参与、拓展案件线索、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地方立法、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作者:付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