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庆国)为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工作要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下沉党员在积极协助社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之余,与居民拉家常、聊生活,发掘群众需求,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该院第四检察部通过支持起诉和公开听证,帮助困难老人追索赡养费,保障老有所养。
党员下沉摸线索
“我们最近有个蛮棘手的事情。”今年9月,社区工作人员向该院下沉党员求助,表示他们在开展杜林(化名)子女工作时遇到了麻烦。
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道,杜林年老多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一子一女长居外地,但都不愿意赡养老人。多次协调无果后,杜林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又请不起律师,不知道怎么起诉。
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下沉党员表示:“对于杜林这种弱势群体,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依法申请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护权益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杜林向该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受理申请后,检察机关协调司法局指派了专门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承办检察官主动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经过严格审查,认为当事人的情况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决定支持其申请。同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协助杜林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公开听证强效果
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支持起诉工作,10月中旬,该院就杜林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同时对其申请司法救助事项进行评议,并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本案确有必要支持起诉,确有必要对当事人进行适当救助。同时指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司法救助解民忧
为尽快解决燃眉之急,该院迅速按照办理流程,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款送至杜林手中。收到司法救助金后,他激动地对检察官说道:“感谢你们,不仅支持我依法起诉,还给予司法救助,让我不再那么奔波劳累了。”
人民监督员吴俊杰评论称:“检察机关通过帮助困难老人依法提起诉讼,切实维护了困难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彰显了社会正义,切实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民情怀。同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通过办理好一起典型案件,起到教育一片的作用。”目前该案已由江岸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自“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了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支持起诉,“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公益诉讼”为代表的系列专项活动,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