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研讨会和宣讲活动以如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为主题,青年干警们结合工作中遇到的轻罪案例进行讨论,政法先锋队长围绕“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进行宣讲。
“对于嫌疑人采取不扫码的方式盗窃超市商品这一案件,各位干警会怎么处理呢?”青年干警们围绕这一话题开展讨论。
“以往我们处理盗窃案件时将多次盗窃作为加重情节来对待,但这类超市盗窃案与传统盗窃有所不同,要不要以多次构罪需要多考虑。”
“产生这种案件也有超市监管不足的原因,应当要求超市强化防盗体系,提升防盗能力,减少盗窃案件发生。”
“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全面把握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要用法律解决社会矛盾,而不是制造更大的矛盾。”
在研讨过程中,多名干警就如何办理此类案件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检察部张倩主任对研讨会进行点评,进一步分析了此类案件,阐释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具体含义,并提出应当运用政治思维、法治思维、理性思维和系统思维来理解贯彻这一司法理念,同时也要统一执法办案标准,让这一理念释放更多的司法善意。
随后,“贯彻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政法先锋队队长王艺博围绕“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进行宣讲。他从“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提出的背景、适用范围和标准以及落实该理念的举措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其他政法先锋队员也互相交流了心得体会。
活动最后,李艳丽副检察长对本次活动作出点评,她指出“少捕慎诉慎押”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体现了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精神,但也对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以更积极的举措去落实。
一要转变司法理念,每一名干警都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并具体落实在每起案件的每个办案环节。二要强化证据审查,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审慎处理每一起案件。三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释法说理和捕后案件跟踪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四要完善考评容错机制,强化检察官职业保障,为落实这一政策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五要加强公检法沟通,完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制定相关工作指引,统一执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