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江岸检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事)例,江岸区检察院在案管统筹下办理的一起涉疫案件入选。
3月20日,武汉全面实施社区封闭管理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漠视管控措施,扰乱防疫秩序,致两名防疫工作人员受伤。
江岸区院案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电话当日下午便组织力量将分案流转至承办检察官手中。3月28日,该院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4月12日提起公诉,5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在武汉市疫情防控关键期,该院防疫办案“两不误”,案管统筹打通疫情梗阻,指定资深检察官负责办理该案,及时准确地打击了破坏防疫秩序的犯罪行为。
一是打破常规,建立案件流转“快速通道”。由检察长亲自协调督导,及时破除特殊时期案件流转存在的梗阻;组织全院力量向案管集中,将案管与业务部门拉直打通,由案管直接对接办案单元,统一调配法警力量,通过电话沟通、系统查询等方式,及时掌握案件移送信息,优化送案方式,确保案件流转高效。
二是发挥优势,为涉疫案件提供“精准服务”。针对疫情期间值班律师到场难、看守所封闭管理提审难等问题,积极与司法局、监管场所进行沟通对接,主动协助解决值班律师交通不便问题,确保其能够到场履职,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及时确定视频提审方式,协助检察官完成远程讯问工作。实行全跟踪流程监控,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流程监控,每日发送预警清单,为疫情期间办案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是严防死守,确保办案工作“绝对安全”。实行非接触式移送案件,受案后第一时间制作电子卷宗,减少实物卷宗传递导致的安全隐患。对外来送案人员严格执行“双测温”和扫码登记制度,对往来案卷材料和光盘进行消毒处理,对案管大厅和办案场所进行每日多次消杀,用疫情防控“阵地战”,筑牢案件流转“安全堤”。
该案发生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在全员下沉社区的前提下,该院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案管部门积极发挥枢纽作用,主动作为,实现“三个当日”和“一步到位”,快速精准打击破坏防疫秩序的犯罪行为,凸显特殊时期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责任担当。
该院集中人力资源、打破部门壁垒等做法也对非常态下优化案件流转提供了参考,同时环环相扣的防控措施也为疫情期间如何确保办案安全提供了重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