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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 江岸:跨越百里送“救命钱”,司法救助暖民心

        【字号:      时间:2022-06-14      

          本网讯(通讯员 禹保成)“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谢谢你们!”5月26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红学一行驱车百余里,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李某某手中,李某某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李某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021年11月,李某某及其丈夫在一家药店工作期间,遇到一精神病人持刀无故伤人,无辜的夫妻俩受到严重伤害。经鉴定,其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为此共花费治疗费40余万元。因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李某某未能获得任何赔偿,巨额治疗费以及因伤不能工作导致她原本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两个孩子尚未有收入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这个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十分困难,犯罪嫌疑人因有精神疾病无刑事责任能力,我们打算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对于被害人,建议你们开展司法救助。” 

          该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收到了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的电话后,马上联系沟通,及时完成线索移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控申部门检察官随即前往当事人工作地、租住地及社区居委会,实地了解李某某家庭情况。经全面调查核实,该院认为李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条件,于是迅速展开资料收集、起草报告、资金报批等工作,为李某某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 

          由于李某某夫妻是外地来汉打工人员,高额的治疗费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能节省后期康复费用,夫妻俩回到了咸宁老家,在老家接受康复治疗。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该院领导决定前往咸宁,以最快的速度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夫妻俩手中,缓解被害家庭急难愁盼问题。 

          “我们对你们的遭遇表示深切同情,不过生活还要继续,希望你们能振作信心,配合治疗,早日康复。”范检给予了夫妻俩真挚的关心与鼓励,希望他们积极勇敢面对未来的生活。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指司法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该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能动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救助工作,不断巩固优化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质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浓浓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