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孙薇濡)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7月28日上午,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蒋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屹东主持,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听证。为保障听证效果,该院分别邀请了具有企业管理者、政协委员、调解员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参会,对听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在杨屹东检察长的主持下,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说明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随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对该案发案经过、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了说明,证实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值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了说明。
听证员向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进行提问,蒋某某表示,由于一时冲动对家中老人造成了伤害,自己悔恨不已,深刻认识到了所犯的错误,希望能有机会改过自新。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并发表听证意见。他们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过程公开透明。鉴于该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事后认罪认罚,且双方已达成和解,作不起诉处理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因此,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孔德想建议,检察机关可以进一步延伸办案职能,积极与妇联等有关部门联系,帮助犯罪嫌疑人修复家庭关系。
杨屹东检察长指出,三位听证员从群众角度出发,用朴素的观点充分表达意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这正是公开听证的目的所在。他告诫犯罪嫌疑人:“暴力行为不可取,一时冲动伤家人,公开听证从轻处,重新做人回社会。”
杨检强调,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促进社会关系修复,维护和谐稳定是司法机关追求的目标。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充分利用检察听证,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