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易英展)2月25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与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协作配合高效发展,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向好。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4月14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与江岸区公安分局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刑事案件质量通报会。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伟,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培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交通大队、禁毒大队有关负责人以及19家派出所刑侦所长出席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杨胜兰向区公安分局通报了2022年1-3月受理的区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基本情况,对报捕、起诉案件质量较好的办案单位和质量较差的办案单位分别进行了通报,对部分派出所在办案程序、证据收集、取保候审嫌疑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
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倩对“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了解读,强调在工作中应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对不捕的犯罪嫌疑人可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充分运用电子手环等措施加强对嫌疑人的监管,切实降低诉前羁押率。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长胡阳对分局一季度的执法规范化情况进行分析通报,表示将以此次区检察院刑事案件质量通报为契机,通过加强内外部监督,努力提升分局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伟对公安机关在侦查监督工作上的支持协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是党中央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是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今后,案件质量通报将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希望两家共同努力,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加强深层次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面提高刑事案件质效。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培山表示,今年以来,省、市局对推进执法监督体系有很多改革,分局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两家共同协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平台、桥梁、纽带作用,提升刑事案件质量。下一步将召开全局法制工作会,对此次通报的问题即议即改,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将侦查监督落到实处,提升办案质效,促进规范执法。
在下一步工作中,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与江岸区公安分局将继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案件质量通报常态化,通过信息共享、业务研判、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强化检警衔接,提高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