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孙薇濡)“这种类案集中听证的形式很好,化繁为简,提升听证效率,相当于以最低成本,实现了最佳效果”。人民监督员孔德想由衷地说。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3月10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19件案件进行了集中听证。为保障听证效果,该院分别邀请了商会会长、民营企业经营者、律师、高校教师、社区工作者等不同职业和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参会,对听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听证的19件案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类犯罪。为了提升听证效率,该院根据涉案罪名和具体案情,将案件进行分类整理,繁简分流,采取“个案审查、集中评议”的方式,分场次进行集中听证,在保障听证员逐案、独立发表意见的同时,用最短的时间听证更多的案件。
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由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说明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随后听证员进行提问,进一步了解案情后发表听证意见。他们一致认为,上述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过程公开透明。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的变化,与时俱进,对一些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既落实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又有利于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因此,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
开展类案集中听证,一方面达到提升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效果,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运用公开听证充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体现了司法公正,取到了良好效果。
近两年来,该院坚持把落实公开听证制度作为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流程规定,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活动的流程,有效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院检察听证工作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检察听证新模式,持续推进听证工作落实落细,实现最优最大听证效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