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余佳摄
本网讯(通讯员 刘蓉)10月12日,武汉市检察院“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宣讲团走进汉阳区检察院。此次宣讲围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的主题,对“少捕慎诉慎押”的内涵与价值功能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由武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爱华主持。宣讲团成员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柴瑶,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林江、李凌云,黄陂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朱惠颖,江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胡继宗,蔡甸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前到会指导。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艳,副检察长梁志顺,刑检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三个环节进行,活动伊始,王爱华主任致辞。介绍了全市“少捕慎诉慎押”工作的开展情况,她表示,希望通过宣讲团与检察干警面对面的深入交流,帮助大家准确把握和贯彻这一新时代的司法理念,解决实际办案难题,总结各个基层院的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促进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让一线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更好的释放司法善意。
各区院参会领导进行汇报 余佳摄
随后,汉阳、蔡甸、经开、汉南四个区院的参会领导就本院“少捕慎诉慎押”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汇报。大家表示下一步要以转变观念、分类施策、创新工作机制、接受内外监督、切实提升队伍素能为抓手,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研讨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展开讨论。参会干警结合自身办案踊跃提问,就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面临的实务困难与宣讲团进行交流,气氛热烈。
参会干警提问 余佳、李锦晖摄
“如果嫌疑人符合轻罪不捕不诉的条件,但同时又有一定的加重情节,这个不起诉的尺度该如何把握?”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不少人被利益蛊惑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该如何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工作?”
“办案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就‘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产生分歧应如何处理?”
宣讲团成员深刻分析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思想观念、业绩评价、沟通协作、适用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和困惑,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依法准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意见和建议。
江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胡继宗 李锦晖摄
胡继宗结合具体案件提出实践指引,他认为检察人员应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担当,释放司法温度,同时也要以案件事实证据为基础,依法规范适用不捕、不诉。
武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林江 李锦晖摄
林江强调,对酒驾案件不起诉的合理适用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综合考量时代背景和化解矛盾的价值取向,再作出决定。
黄陂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朱惠颖 李锦晖摄
朱惠颖在解决引导取证问题上,提出建立类案预判机制、向公安提供“菜单”式证据清单等建议,为现场干警拓展办案思路。
蔡甸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前 李锦晖摄
陈前从刑法的谦抑性出发阐释“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现场提出的准确把握不捕不诉标准、创新工作机制等难点进行解答。
武汉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柴瑶 李锦晖摄
讨论结束后,柴瑶对本次宣讲研讨会表示肯定的同时,提出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检察听证是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消除社会对立面的有效之举,下一步要加大力度对不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二是“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也要落实在办理涉营商案件上,结合具体案情对企业合规性进行审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三是要广泛适用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机制开展工作,形成更多更好的典型案例。
武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爱华 李锦晖摄
王爱华作总结发言,就下一步如何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风险研判,积极作为,强化责任担当。要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工作落实。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探索适用量刑预判机制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要注重系统思维,总体把握考核指标。各项考核指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要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听证制度统筹考虑,一体推进。要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联系,充分释法说理。通过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增强各方对“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的认同。要加强办案规范性,确保案件质量。在审查报告中充分阐释不捕、不诉的理由,做到案卡规范、填写完整,确保数据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