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焱冰 邓菲)1月6日上午,“涉案企业合规制度与检察履职研究”专题研讨会暨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十六届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在武汉汉阳顺利召开。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华主持开幕式并致欢迎词。汉阳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江波,武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武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重喜出席活动并致辞。
为期半天的年会上,来自上海、安徽、重庆、贵州、武汉等地的8位论文代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围绕“涉案企业合规的基础理论研究”“涉案企业合规的实务前沿与各领域企业合规体系建构研究”两个单元作论文交流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童德华、南京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分别作论文点评。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荣功作专题授课。来自市检察院、区法学会、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对共建院罗田县检察院、律师、企业家、人民监督员代表等参会。
开幕式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华代表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专家、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表示,检察理论研究永无止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需要更多的理论和智力支持。汉阳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回应国家和社会关切,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性认识,使检察理论紧跟实践发展步伐,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稳住经济大盘,关键要稳住市场主体;提振市场信心,关键要提振企业家信心。”黄江波书记表示,这次研讨会的举办是一个新的起点,将开启汉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一段新的征程。他强调,要加强研讨成果转化运用,会同各方力量,群策群力,为加快建成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宜居宜业新汉阳,奋力开创新时代汉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法治力量。
周玉副会长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坚持正确研究方向,深刻把握理论研究的政治性、人民性;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注重突出理论研究的实践性、问题性;三是坚持重视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研究队伍的先进性、主体性;四是坚持拓宽研究思路,积极探索理论研究的创新性、引领性。
“以理论指导实践,强化理念认同、拨开思维迷雾,在凝聚共识中开拓进取。”陈重喜副检察长在致辞中强调,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的站位满足时代需求;要继续凝聚研究合力,以更宽的视野激活“一池春水”;要继续加强工作保障,以更高的标准提升研究质效。
交流研讨
第一单元 涉案企业合规的基础理论研究
主持:武汉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江汉大学教授田圣斌
专题发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三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聃、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庆立、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邢雅丽、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颖作专题发言。
童德华教授对四位发言人的论文进行精彩点评,并提出三点思考:一是要从立法协调发展方面解决实体法的问题;二是要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厘清检察机关与管委会之间关系;三是要建立有效合规评价指标体系,摆脱纸面看成效、纸面看过程、纸面看结果的局面,建立多层级的指标体系。
第二单元
主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柴瑶
专题发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刘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章静、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熊俊琳作交流发言。
李勇主任在点评时指出,企业合规是企业的自我管理体系,重在改造企业结构,重塑企业文化。检察机关不得强迫非涉案企业建立合规计划,不得干涉企业生产经营,而涉案单位企业合规中检察机关应起主导作用,要坚持以专项合规为重点,以全面合规为目标的原则,并以数据合规为例,强调了专项合规的重要性。
柴瑶副主任从“搭好台”“办好案”“探好路”三个方面介绍了武汉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情况,并对下一步推进改革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以合力攻坚破解检察改革难题;以典型案例彰显改革效力;以理论创新积蓄改革动力。
在总结环节,何荣功教授从刑事政策、法律制度、社会治理三个层面指出,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方向,从制度上保证企业不犯罪、少犯罪,延续企业生命;要进行立法、司法改革,解决第三方监管机制与有效合规的问题,必须进行有效整改、专项整改;要坚持系统观念,将涉案企业合规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中来,做到检察机关主导,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改革合力。
据了解,汉阳区检察院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已率先在全省基层院连续举办了十六届。十六年来,该院借助外脑外力,广泛吸收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实践促进成果转化,先后承办了省级以上的课题20余项,在全国各类法学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10余篇,其中有79篇论文获得了全国和省市级的奖项,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