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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倪慧珍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听证,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午14:30
二、公开听证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楼二楼公开听证会议室。
三、公开听证方式: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https://jctz.12309.gov.cn/)在互联网上予以直播,公民可自行通过互联网予以观看。
特此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