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等一行来到黄石港区检察院调研座谈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梅帅等陪同,黄石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义林,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黄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秦国文首先对武汉海事法院同仁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通过本次调研座谈增进黄石检察机关与武汉市海事法院工作的协作配合。随后,黄石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吴丽君汇报了本院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双方表示,自2015 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管辖等问题的座谈会议纪要》出台以来,对湖北省境内长江、长江支流水域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由武汉海事法院集中管辖,双方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方面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也有进一步协作配合的空间。
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介绍了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本情况,分享了试点以来审理的涉及长江生态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并重点解释了武汉海事法院“一个案件、一个基地、一个机制”的“1+1+1”模式,力图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裴缜对黄石港区检察院在长江大保护方面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他强调,此次调研座谈旨在探讨法检携手共建、共治、共享,一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路径的探索。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以诉的方式来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大背景下,法检要协同并进,共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朋友圈”,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法制“屏障”。
黄石港区检察院检察长尹义林表示,黄石港区检察院将以座谈为契机,扩大公益诉讼办案规模,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黄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秦国文总结强调,感谢武汉海事法院同仁们的无私分享,此次调研座谈是对黄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极大的鼓励,希望黄石港区检察院擦亮名片,打造自己的“长江大保护”品牌,借助武汉海事法院的平台,在共建、共治、共享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这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据悉,自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试点以来,黄石港区检察院共办理长江大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案件4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通过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共向长江放流涉及几十个品种、近20吨、超过120万尾鱼苗,监督整治码头和拆除违法建筑十余处,督促江岸湖边补植复绿近百亩,追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