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在申诉人解某家中举行。这是黄石港区检察院首例“上门听证”的信访案件。
2014年解某在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不慎受伤导致双腿残疾,失去劳动能力。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至今未执行到位,生活陷入困境。黄石港区检察院民行部门主动对该案的执行活动进行审查后认为法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无明显违法情形,该案没有监督必要性,作出终结审查决定。解某依然认为法院怠于执行,向黄石港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提出申诉。
为有效化解矛盾,黄石港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与民行部门决定联合召开听证会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考虑到申诉人解某腿部残疾,行动不便,便把此次公开听证会设在其家中,并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代表等全程参与听证活动。
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焕林主持,会上解某充分陈述了申诉理由,承办人李子云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就解某关切的法院是否怠于执行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向解某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随后听证员结合申诉人的理由、法院执行情况及检察机关审查办理情况对该案进行客观分析评判,一致认为解某的申诉理由不充分,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同时听证员还热心地向申诉人讲解残疾人享有的政策待遇,建议解某从社会救助方面寻求帮助。此次听证会通过充分地释法说理,从“法、理、情”不同角度,为申诉人解开了心结,申诉人解某表示完全同意检察机关的办理意见,对检察机关及听证员主动上门释法说理表示衷心感谢,并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黄石港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办案的根本标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公开听证等举措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一线,做实做细信访矛盾诉源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