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运红)5月10日上午,大冶市检察院就一起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涉案各行政执法机关就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达成共识。
近日,大冶市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发现辖区内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在经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后,未履行耕地占用税的缴纳义务的行为。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护耕地红线,大冶市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对督促大冶市税务局履职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作为主持人主持了听证会。
此次公开听证围绕近期大冶市检察院办理的多起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案件展开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大冶市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经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后,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行为,暴露出税务机关在履职上存在漏洞。
为此,大冶市检察院向该市税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一是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从税收上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予以遏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对辖区类似行为进行梳理,形成问题台账,逐一清理,切实保护国家税收安全;三是发挥宣传作用,教育引领,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
经过公开听证,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大冶市检察院办理的这类案件符合国家对税收及耕地红线的重点保护政策,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着力构建税收协同共治新格局。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也要考虑相关企业的实际困难,支持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公开听证会,通过全程让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担当,保障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听证会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当场向市税务局送达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