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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时间:2014-11-04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牢牢把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理念,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黄陂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256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6585人,同比分别上升11.5%13.8%;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1910人,经审查移送他院4141人,提起公诉514759 人,同比分别上升19.8%24.2%,办案数量位列新城区第一,并超过部分中心城区,为促进平安黄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惩治严重暴力及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其中从重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犯罪34人,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64人,涉枪、涉毒犯罪65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从重从快惩处成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涉及成员30余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109人,不起诉11人。努力减少社会矛盾,把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与区公安、法院密切协作,以服务经济为中心,依法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人;职务侵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影响经营秩序犯罪24人;积极参加企业周边环境和建筑工地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严惩寻衅滋事、盗抢、毁坏企业财物等犯罪312人;服务“三农”,依法批捕、起诉非法控制农产品收购市场、干扰新农村建设的村霸、乡霸45人;破坏农村电力、电信设施、盗窃耕牛等农用生产资料、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87人,优化了我区经济发展环境。

        大力查处职务犯罪,促进廉政黄陂建设。在区委的支持下,狠抓办案,今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21人,同比分别上升42.9%35.7%,其中查办渎职犯罪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狠抓办案有新成效。一是办案数量较多,查办反贪污贿赂案件创历史新高,窝案串案比例占立案总数的89.5%。二是办案质量高,所办案件均已起诉判刑,达到了侦查终结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三个100%。三是办案效果好,在办案中,及时进行法制宣传,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保障民生有新突破。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民生领域的建设不断加大,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在拆迁补偿环节的职务犯罪成高发态势,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我院积极协同区公安、纪委,及时查处了执法人员与违建人员相互勾结,收受贿赂的犯罪4人,其中被告人刘龙川贪污、受贿4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查处了被告人陈锁明等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虚报冒领,侵占农民土地补偿款100余万元的职务犯罪9人,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法治黄陂建设。针对人民群众痛恨司法腐败,企盼司法公正的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刑事诉讼监督有力度。一是狠抓监督重点,加强侦查监督。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拓展监督范围。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向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并立案5657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4人,对其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44人;启动对侦查机关违法调查1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在全市侦查监督工作评比中,我院的案例和论文被评为市十佳侦查监督案例和优秀调研文章。二是关注监督热点,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寻求审判监督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形成了抗诉、检察建议和量刑建议并举的多元化监督模式。一年来,共对401起案件提出书面量刑建议,审判机关采纳率达99%;对刑事审判中量刑畸轻案件提出抗诉33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7份;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判决的3名当事人,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深度。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5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积极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工作,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办理督促行政作为案件49件,协助区房产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收回房屋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50余万元。

        刑罚执行监督有广度。坚持经常性派驻检察制度,将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相结合,实现与区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对接,保障监管场所安全。一是对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4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二是对被监管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对全区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检查,发现有57人漏管,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将漏管人员全部纳入了社区矫正。

        二、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社会管理创新呈现亮点

        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我区是全省试点单位之一,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维护稳定,我院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机制,成效显着。

        探索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积极探索融法、理、情于一体的和谐执法方式,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59件重大复杂案件启动预警程序,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可防控、事发能化解、舆情常监控,有效防止和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29件,其中检察长接待58件,通过启动司法救助,化解了一起长达16年的缠访积案,受到市院好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特色,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化、社会化建设。深入基层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等活动20余次;以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为切入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讲法制课20余次,受教育人员达1500余人;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先后为114个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件,服务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办案开展案例剖析,发出检察建议34份,帮助发案单位整改建制;以促进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为目标,积极监督、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我院社会管理创新经验材料《规范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被省检察院转发学习。

        创新机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指导,不断巩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专班”,针对青少年心理特征,通过推行诉前品行调查、诉中悔罪教育、诉后跟踪帮教等办案方式,联系社区和学校,对2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收到较好效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为在校学生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主动接受监督,检察职权阳光运行

        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把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转办的案件和事项纳入重要日程并及时办理;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办案质量检查等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不捕、不诉及自侦案件117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一年来,向人大代表团寄送《检察动态》、检察简报和情况反映100余份,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0余条,并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连续三年邀请各界人士150余人参与检察机关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请他们听取检察工作汇报,观看宣传短片,视察办公办案场所,虚心接受评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一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和“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廉政建设。二是今年5月,我院挂牌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监管、质量考评,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自侦案件立案报备、逮捕报批制度。四是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由市检察院选任了11名人民监督员,对纳入监督范围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开展监督。五是全面推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按照高检院的要求狠抓落实,促进了执法规范。

        四、加强队伍建设,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按照队伍建设要求,院党组提出了“素质管理”的思想,从教育入手,努力从政治、业务、文化、纪律等方面提升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教育先行,政治领检。一是坚持“三个至上”,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策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扞卫者,夯实政治思想基础。二是通过积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 ”、“我为检察增光彩”等活动,以“发扬传统、再创辉煌”为主题的八一座谈会、参观革命先烈纪念馆等多种形式,引导检察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三是以创先争优为主题,开展“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开展“每科树典型、每月争先进”活动,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的力量,引导检察干警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风貌。

        创新思维,素质强检。树立素质决定一切的思想,开展素质管理。一是采取专门进修、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改善干警的学历和知识结构,广泛开展分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修改后刑诉法学习及考试等活动,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加大科技投入,完成了办案区和视频会议室改造及案件受理接待中心建设,将网络信息技术转化为办公、办案和综合管理的手段,促进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二是在全院开展“读书倡议”及全员调研活动,院党组向全院干警赠送《苦难辉煌》及《细节决定成败》等书籍300余册,要求每位干警至少完成调研材料一篇,干警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写作能力不断提升。今年全院干警撰写的调研材料、散文、诗歌、信息报道等241篇,同比上升78%;在此基础上,我院编辑了20余万字的调研文集《理论与实务探讨》、诗歌散文集《行吟泽畔》及电子刊物《陂检学刊》。全院干警有76篇调研文章、通讯报道分别被国家级、省、市级报刊媒体采用。

        严格管理,机制兴检。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与办案管理相结合,完善了《绩效管理办法》。依照共同目标及业务目标双百分考评标准,将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业绩等进行量化考核,明确奖惩,通过奖优罚劣,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建立常态化检务督察机制。将“治庸问责”与检务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行检务督察。实行领导带班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督察机制,全年共开展督察60余次,公开问责19人次,保持检务督察的常态化、规范化,树立纪检监察无禁区、廉政纪律无小事的观念,促进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激发活力,文化育检。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发挥检察文化的凝聚、辐射和管理功能。以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为导向,通过开展检察长在道德讲堂上授课,检察官宣誓,“国庆”升旗仪式,组织干警向灾区捐款、为贫困学生献爱心,慰问看望生病干警及家属等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以“博爱、敬业、创新、慎行”的院训为主题,通过举行书画、摄影比赛,开展“院训在我心中”演讲活动等,提升干警的使命感;以各项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贯彻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员参加区委政法委开展的体能训练活动等,增强干警的责任感;以创先争优为目标,积极开展创争当活动,拍摄检察工作专题宣传片《砥砺奋进》,增强干警的荣誉感;通过这些活动,不但激发了队伍的活力,也较好地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

        今年来,我院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区级最佳文明单位及 “优秀党组中心组” 称号。干警罗保成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罗保成、向晨、魏忠清分别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干警和优秀政法干警,全年9个集体和49名个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

        各位代表,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及大幅上升的刑事案件的压力,我们克难奋进,取得了较好成绩。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是检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是检察机关赢得群众信任和满意的重要基础;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区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检察干警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复杂形势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检察干警法律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执法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我院检察干警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检察人才断档,年轻干部短缺的问题十分严竣。这些不足与困难,我们将在区委的支持下,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维护公平正义,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黄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按照十八大要求,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六观”,着力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与公安、监察、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健全抗诉案件的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探索完善民事执行、调解和行政赔偿的监督机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三、严查职务犯罪,深入反腐败斗争。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的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相统一,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重点投资领域的案件,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执法司法不公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力、创新力和执行力;以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准确适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以文化育检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凝聚和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依法、及时、主动地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断改进联络方式,深入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交办案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检务”,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将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盼作为我们检察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在接受监督中,促进队伍建设,在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已经描绘出了全面建成我国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团结拼搏,励精图治,以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斗志,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黄陂作出新的贡献!

         

         

         

         

         

         

         

         

         

         

         

         

         

         

         

         

         

         

         

        附:相关用语释义

         

        1、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2、督促行政作为:对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没有行使或怠于行使其监管职责的,检察机关将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3、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4、法律监督调查机制:指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对其中有无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对特定违法情形进行必要的调查,依此判断其是否合法,并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或检察建议,从而建立一套以及时发现、核实、纠正司法执法人员违法行为为核心内容的工作机制。

        5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指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情绪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对可能引发涉检信访问题的案件实行风险评估、分级预警(分为一般、较高、强烈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制定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处置的一项制度。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起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该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的行受贿犯罪案件的档案,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7六观: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8三个体系:一是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二是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三是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办案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