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汉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中,发现辖区内某KTV娱乐场所存在未成年人有偿陪唱的现象,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更不得聘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服务。
2020年12月18日,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汉南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希望公安机关对涉案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加强相关娱乐行业的监管和巡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娱乐行业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积极采纳了该院的检察建议,在对涉案单位和人员依法处置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并展开了一系列整改行动。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娱乐场所治安整治“每周一查”行动,坚持每周组织警力对洗浴、按摩、小发廊、KTV、夜总会、酒吧等位置进行全面检查,有效的净化了治安环境。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娱乐场所专题法治宣传,以走访宣讲、印制传单、召开会议等形式重点宣传了娱乐场所相关法律规定,促进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纸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推动辖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汉南区检察院将继续优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方式,创新未成年人保护举措,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动社会治理,密切联合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