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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江分院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时间:2022-02-18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21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汉江两级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高检院、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省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第十五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王守安检察长调研汉江检察机关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全面建设一流检察机关工作目标,提升汉江检察“动车组”质效,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推进班子建设,突出示范引领

        (一)检察长履职尽责情况。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抓党建、求实效,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促发展的职责。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督促基层院及时向地方党委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争取地方党委领导和支持,确保《意见》落地见效。严格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十五检”会议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坚持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协调发展的基础上,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重点工作突出发力,对重大敏感案件审慎把关、对滞后工作及时督办。带头办理“骨头案”,在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重复信访集中交办暨公开听证现场观摩活动中,主持召开肖圆呈、肖可盈司法救助申请案听证会,打造了公开听证样板。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参与支部主题党日和民主生活会11次,为全院干警和支部干警讲授党课4次。

        (二)检察长廉洁从检情况。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带头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外出备案、请销假等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用车、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加强对自身的监督管理,带头培育良好家风,时刻保持清廉本色。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分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9次。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组织召开分院机关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分院机关领导班子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形成具体整改清单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分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77人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分院全年共召开党组会29次。在省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1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提拔重用到市州检察院任主要领导,1名党组成员晋升二级高级检察官;增配1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

        二、加强法律监督,提升业务质效

        (一)积极履职,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两级院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41件1448人,起诉2055件2736人。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办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件42人。持续开展“断卡”行动,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9人,起诉219人。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不捕405件636人,不捕率为30.52%,位居全省第二名;不诉610件776人,不诉率为22.1%,位居全省第五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0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9.25%。持续推进“两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3991件,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1件、撤案43件,纠正漏捕33人、漏诉8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0件;提出抗诉50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64件次。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检察,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13人,对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006件。认真落实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分院对荆州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授权并指导仙桃市院对潜江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共发现24个具体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立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件8人。

        (二)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8件,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同期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1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同期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工作,办理相关案件4件,潜江市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强民刑并行的检察一体化审查、强化与公安机关的信息互通,成功办理了美玉置业公司与昌盛建筑公司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促使虚假诉讼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民事案件被裁定再审,获评全省2021年度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三)转变观念,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6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1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同期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0件,提出检察建议43件,同期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持续强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监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23件。扎实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该类案件23件,其中仙桃市院作为全国试点地区,参与磋商多起非法占用耕地的行政处罚案件,综合施策督促行政相对人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全市违法占用的473亩耕地退还并恢复原貌。

        (四)主动作为,做好公益诉讼。立案31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3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法院判决支持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法院判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12件。针对仙桃市长口镇12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经营者在318国道沿线违规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公众评议”机制,推动相关经营者入驻园区规范经营、2500余吨固体废物得以彻底清理整治,并就报废机动车产业的规范发展问题,向仙桃市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持续推进行业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仙桃市院针对乡镇木材加工厂无序发展导致的污染环境问题,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政府开展行业整治,相关案例被省院荆楚检察直播间采用。

        (五)呵护未来,完善汉江未检。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60人,起诉84人;不捕率为72.53%,不诉率为60.29%,附条件不起诉率为29.9%。办理监护缺失案件4件,追索抚养费案件3件;落实通知法律援助85人, 心理疏导150次,跟踪帮教193人,犯罪记录封存55人;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发送督促监护令16份;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8次。针对天门市一名罪错高中生在取保候审期间无法报名高考的问题,省院、分院、天门市院上下合力,在高检院和教育部的支持帮助下,最终帮助全省10名存在类似情况的罪错高中生顺利报名高考,其中5人已被大学录取。

        (六)以民为本,强化控申检察。受理各类信访件1049件,信访回复答复工作实现了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网上信访子系统与接访助理信息匹配率、归档率“四个百分百”,相关工作在高检院调研督导组交叉检查中受到督导组高度肯定。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117件,包案率达75%。高检院交办重复信访36件,自查1件,已全部办结。分院检察长带头化解高检院督办,省院、分院、潜江市院三级院检察长包案的熊小元刑事申诉信访案,针对熊小元连续信访37年,且均被最高法、最高检驳回的情况,在充分做好释法说理的同时,根据其生活困难、年老多病的实际,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帮助其修缮房屋并分期支付救助金,最终熊小元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两级院信访积案化解的相关做法得到省院肯定,全省检察机关重复信访交办暨公开听证现场观摩活动在汉江分院召开。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聚焦专项工作,确保走深走实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成立由检察长牵头的分院党史学习教育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在抓好分院本级党史学习的同时,着力强化对下督导,全年分院领导带队赴三个基层院开展专题指导10次。制定了包含教育专班、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干警等四个主体共计29条具体措施的学习“菜单”和每月学习计划,紧盯“规定动作”,组织两级院全体干警积极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各类学习讲座18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9次创新“自选动作”,精选专题视频,组织分院干警集中夜学22次,并在夜学后现场手机扫码答题、抽取干警上台即兴交流学习感想,确保干警学有所获;举行“老检察人”讲优良传统报告会、“音乐+党课”、红色经典演诵会等形式丰富的学习活动,着力调动干警学习热情。不断丰富分院机关党建文化阵地策划制作非遗传承作品“百米剪纸话百年”;推出展示分院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原创剪纸动画《四式联动 走新走心》,被学习强国、湖北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采用;举行“学党史、学检史、学英模、讲传统、铸铁军、创一流”“2001-2021 汉江检察向前进”座谈会活动,持续营造党史学习氛围。

        (二)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汉江检察机关三个基层院参加第一批教育整顿,分院参加第二批教育整顿。第一批教育整顿期间,分院切实履行对下指导责任,主动多次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四指导组驻地进行工作对接,分院各挂点领导常态化到三个基层院进行实地督导,三个基层院共排查出各类问题82件,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第二批教育整顿期间,分院严格按照“行动军事化、程序规范化、资料档案化、工作精细化、责任一体化、成果优质化”的“六化”工作要求,将教育整顿各项工作细化为64项任务,制定了《任务推进表》,实行挂图作战、插旗推进,重点聚焦中央第十督导组和省院对下指导组的反馈意见深查彻改,争做区域教育整顿的表率。深度融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协同推进队伍整顿“四项教育”,开展全院集中学习20余次,支部集中学习30余次,积极选树两级院9名干警为汉江检察英模事迹报告团成员。深入肃清流毒影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梳理出各类问题9大项192人次,并在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解决48项条线顽瘴痼疾;全面落实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依纪依规对4名干警身上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适用从宽政策的干警1名。全面梳理分院现有制度机制,针对各条线工作推进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印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等5项制度机制和6项配套措施。深入开展“回头看”整改,进一步封堵工作漏洞,圆满完成了教育整顿的全部目标。

        (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立足检察本职,多措并举将为民实事活动落实落细。深入推进窨井盖整治行动,推动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与辖区公安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2次,制发检察建议3份,整改管井隐患1960处,设置智能井盖6处,设置防坠防位移装置7874处;潜江市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探索窨井盖安全管理协同治理机制,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着力助力乡村振兴,办理乡村振兴类公益诉讼案件382件;分院检察长带队到三个基层院结对帮扶的乡村振兴示范点进行走访调研,从有限的预算经费中挤出30万元资金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办理听证案件747件,听证率28.46%;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发放32件86.27万元。推动凝聚守护校园安全的强大合力,两级院未检部门联合公安、教育等单位,对汉江辖区410余所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文化环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动相关单位对校园安全隐患、图书玩具市场等开展有序整治。仙桃市院围绕轻罪案件综合治理,建立醉驾案件“诉前考察+社会服务”机制,安排轻微醉驾案件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将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考核结果作为不起诉处理的前置条件,现已组织100余名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交通社会公益服务325次600余小时,“惩治+挽救+修复”效果明显。

        (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情况。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定“1+7”工作实施方案,清单列明41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以分院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突出强化涉营商案件对下指导力度,组织资深检察官就三个基层院重大疑难复杂涉民企“四类人员”案件开展深入研讨,不断补齐办案短板。标注各类涉营商环境案件1913件,标注率达16.2%。深入推进七个小专项,针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不批准逮捕60件,不起诉8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件,变更强制措施9人,纠正12例违法扣押冻结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15人、撤案3件3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2件,监督撤案5件,不起诉3件;办理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案件6件;办案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0件;设置涉市场主体专门窗口,快速处理来信来访46件。仙桃市院持续健全完善检企联络机制、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案例研讨制度等“四个机制”,相关经验做法经省院王守安检察长推荐在《检察日报》刊登。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审查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探索以检察建议模式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组织干警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高端论坛、首届东湖企业合规刑事辩护高峰论坛等研讨活动,仙桃市院在办理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中,以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全面建立现代化厂房、专业化人才、规范化风控流程、科学化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并依法决定对相关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帮助公司生产经营重新回到正轨,并准备申请上市。潜江市院办理的湖北名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涉嫌串通招投标案入选省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红榜”榜首。

        (五)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分院积极部署开展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1月向仙桃、潜江、天门三市人民政府公开送达汉江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并持续跟踪监督,促使仙桃市政府决定在2021年底调整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将2700亩滩田全部调整出基本农田;促使潜江市政府制定了汉江流域潜江段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指挥部,并确定整治时间表;促使天门市政府投入经费3500万元,将多祥镇衙门街村138户汉江堤外居民整村搬迁,并建成了面貌焕然一新的衙门街村,有效保障了防洪安全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两级院持续围绕汉江流域直管市段面开展个案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6件,开展行政磋商2件,督促清除违章建筑、乱建乱占等3起,整治非法码头2家,监督纠正堤上放牧畜禽10余起;针对在汉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件,先后监督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20余万尾,监督直管市农业农村部门补偿性增殖放流2200万尾。

        (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情况。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4件7人,批准逮捕4件7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7件30人,起诉5件29人。分院联合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内政法委、禁毒委、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议,凝聚打击毒品合力,多措并举开展毒品犯罪重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开展涉毒品犯罪类案分析,并向仙桃市、天门市人民政府发出毒品犯罪综合治理检察建议,推动2021年两地毒品犯罪案件侦破数量同比上升40.7%,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成势见效。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禁毒管理,组织两级院全体检察干警进行毛发涉毒检测,经查,未发现干警存在涉毒问题。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分院扫黑办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奖”。

        四、落实检察改革, 完善工作机制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领导办案责任,两级院26名入额领导作为主办或独任检察官办理案件34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5次。强化检委会审查把关功能,要求每年每位分院检委会委员列席基层院检委会的次数不少于3次,重点列席涉营商环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委会审议,及时发现基层院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两级院进行通报。部署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整顿工作,经评查,共发现瑕疵或不合格案件39件、疑似问题案件26件,根据问题性质对办案人员作出处理,谈话提醒13人、批评教育11人、责令检查8人、通报批评5人、取消业绩考评评优资格5人、调离岗位2人、进行检纪处理2人。

        (二)深入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度。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相关部署,不断抓实抓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做到“责任实”,建立基层院检察长列席分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和分院挂点院领导、业务数据相对滞后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基层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压实短板弱项数据的整改责任,分院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6次,基层院各召开研判会12次。做到“重点明”,突出问题导向,重点针对汉江检察机关短板弱项工作开展分析研判,找准强化举措。经过有针对性的研判、整改,两级院各项业务工作短板不断补齐,如两级院“案-件比”从2021年年初的2.14下降到1.08,压降率98.1%,并连续十一个月位居全省前列;长期在全省排位靠后的不捕率、不诉率,目前均已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位居全省第2名、第5名。做到“眼界宽”,树立“跳出汉江看全省”的理念,在将分院60项案件质量指标情况与全省先进市州院对比的同时,进一步将汉江三个基层院情况与洪山、大冶、恩施等先进基层院进行对比分析,对标对表、学比赶超,不断推动两级院业务工作质效突破发展,分院在全省检察业务质效考核中,连续3个月位居市州分院第2名;所辖的三个基层院均进入全省基层院前15名,汉江分院、潜江市院、天门市院受到省院通报表扬。

        (三)着力推进科技强检建设。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紧密围绕司法办案中心工作,推动完成全省“1234”工程内的网管运维支撑系统、安全保密支撑系统、监管场所监控信息联网等项目建设,并完成分院智慧机关管理平台、调度指挥室升级改造、报告厅矩阵系统升级改造等自建项目。加强科技强检设备应用推广工作,开展“检察官进实验室”、全省首次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与快速检测技能培训活动推动检察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检察办案工作,全年受理技术检案 438件,办理的刘军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通过检察技术手段提取犯罪嫌疑人手机上已被删除的信息,以强有力的电子证据让“零口供”的毒贩最终认罪伏法;分院未检部门和技术部门联合开发的“检校通”线索举报平台系统,全年接到并处理举报线索10余条,为守护校园安全提供了新的检察智慧。仙桃市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试点院”。

        五、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分院检察长分别与三个基层院检察长、分院分管领导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以深入交流谈心推动责任逐级压实。制定印发分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及分工相关文件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汉江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全面推动清廉机关建设,积极部署开展分院全员廉政谈话、全员逐级家访等工作。常态化抓好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将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衔接,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三个规定”执行,检务督察部门对于重大事项长期填报为“无”的干警适时进行提醒、定期通报,推动干警精准规范填报个人重大事项,两级院全年填报有情况504人次研究出台对分院编外人员的管理细则,明确划定红线,对于编外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说情斡旋、插手办案的,一律依规清退。

        (二)持续提升检察干警素能。强化政治学习,召开分院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分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强调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两级院同步开展政治轮训,引导干警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深入推进“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省院、分院、基层院多次联合开展开展相关活动。强化业务培训,举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解与适用、以刑法理论提升办案质量等专题培训52次,3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5名干警在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强化案例研讨,建立《青年干警案例研讨制度》,全年组织青年干警案例研讨35次,省院王守安检察长赴仙桃市院指导青年干警开展案例研讨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先后邀请武汉大学何荣功教授、省环境资源厅一级巡视员李瑞勤等专家学者来汉江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湖北省法学会刑法学会、犯罪学会等学术研究机构组织的学术研讨会,干警撰写的96篇调研文章在研讨会上获奖,4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调研骨干人才。

        (三)不断提升检察管理水平。聚焦机关管理,两级院办公、办文工作有序开展,分院档案管理工作通过“省特级”复查;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时更新智慧机关管理平台、有序推进机关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机关安全隐患大排查,持续强化干警安全意识,牢牢守住机关安全防线,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定和谐氛围。聚焦案件管理,评查各类案件1459件,发出流程监控1853件,对2135个疑似问题进行核查,纠正案卡填录不规范600余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87件,公开法律文书1578份;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查1976次,向业务部门提出意见430次。分院开展司法办案督察9件,惩戒2件,开展专项督察7次,高质量完成两级院内部审计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活动2950人次,走访、联系代表委员24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机关活动84人次。

        (四)着力做好检务保障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有力有序有效,两级四院执行率均为100%。分院编发各类信息简报50期,被上级采用19期。两级院在各级媒体发稿5579篇,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稿191篇,多篇宣传作品获奖,汉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MV《长江流进新时代》,被学习强国等多家媒体转发,斩获2021年度湖北检察好新闻评选及新媒体作品大赛新媒体作品一等奖;“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媒体轮值普法动漫作品《预防诈骗,快教爸妈守好“钱袋子”》被高检院官方微信、湖北发布等20余家媒体转发,三个基层院均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警务保障水平显着提升,全年出警1703次2854人,仙桃市院建成了全省一流办案工作区并组织开展司法警察突发事件处置实战演练活动,受到省院司法警察总队高度肯定。

        (五)切实推动基层院建设根据省院“八项工程”相关部署,制定分院实施方案和项目推进清单,并研究出台联系帮扶相对薄弱的天门市院工作方案。明确基层院争创目标,仙桃市院以“固强补弱,高标定位,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潜江市院以“强基固本,突出特色,发扬工匠精神勇当排头兵”为目标、天门市院以“夯实基础,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大院优势争创一流”为目标,与分院同频共振、共创一流。着力强化对下监督指导,根据各基层院发展实际情况调整了分院挂点领导,并适时召开基层院建设工作推进会,加快锻长板、补短板。突出强化基层院队伍建设,分院下派3名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到基层院挂职担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并选派基层院2名班子成员到分院挂职中层副职。向基层倾斜编制和员额数量,增加潜江市院编制2个、员额检察官指标1个;将分院1名优秀检察官助理派到办案量大的仙桃市院入额。进一步升级基层检务保障,支持仙桃市院争取地方财政200万元经费用于档案、院史、荣誉室建设,支持天门市院争取省院备用金108万元用于12309检察服务大厅改造。积极争取省院指导,如组织仙桃市院与省院政治部开展“视频连线+远程指导”案例研讨活动,组织仙桃市院、潜江市院与省院、分院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分院2次听取各基层院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短板弱项工作推进情况,并持续抓好跟踪问效。一年来,基层院工作质效突破发展,在1-12月检察业务质效考核中均进入了全省基层院前15名,潜江市院、天门市院连续三个月考核先进,基层院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表彰14人次,如潜江市院何娅茜同志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天门市院和仙桃市院王敏同志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破冰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还有待提升;三是担当作为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干警业务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争先进位勇气有待进一步提振。

        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跑线上,2022年,汉江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将继续保持慎终如始、戒骄戒躁的清醒头脑,永远秉承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着力补短板、锻长板,在一体化融入汉江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汉江检察力量,体现汉江检察担当。

        (一)坚持政治统领,把握工作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握新发展阶段,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辖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监督效果,为汉江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

        (二)融入发展大局,做优检察工作。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围绕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战略部署,对接直管市发展目标,不断提升能动履职能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推进法治反腐;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加大对劳资纠纷、招工诈骗、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司法诉求;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探索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继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

        (三)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坚定发展自觉,围绕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推进检察创新。从更高起点和更深层次上落实改革任务,让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进一步强化主导责任,聚焦关键节点,主推精准量刑,推动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化。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检察改革,构建责权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压紧压实检察人员办案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汉江检察工作实际稳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四)强化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持续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不断增强两级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强国有我的担当、司法办案的水平。积极推进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两级院领导班子带头将重要工作、重要案件抓在手上,把政治责任、检察责任扛在肩上,引领提升干警以政治视野审视和办理具体案件、具体工作的能力深化全员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大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骨干培养,千方百计扩大人才储备坚持厚爱与严管并重,不断完善推动干警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提升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把队伍打造得更加忠诚、纯洁、可靠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