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两年的网恋对象,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但却未曾谋面,后知后觉,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被骗……
近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网恋诈骗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市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小慧(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小慧在亲戚微信群内得知远亲阿任想找女朋友,便计上心头,欲以网恋骗取阿任的钱财。小慧事先注册好三个微信账号,分别为“婷婷”“婷婷母亲”“小燕”,用本人账号添加阿任微信后以介绍女朋友为由,将“婷婷”介绍给阿任,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小慧用“婷婷”账号先后以装病、男女朋友过特殊节日等方式骗取阿任发红包6万余元。2018年至2020年10月期间,小慧虚拟“婷婷母亲”的老师身份,以可以帮助阿任外甥找关系上学的方式骗取阿任红包1万元。
2020年10月,小慧怕“婷婷”的虚假身份信息被阿任识破,故意不联系阿任,故技重施将“小燕”介绍给阿任处对象,后利用“小燕”的虚假身份圆“婷婷”出车祸死亡的谎,以便阿任不追要“婷婷”骗取的钱财,并以开店、过特殊节日等方式骗取阿任发微信红包。小慧先后以其本人、“婷婷”“婷婷母亲”“小燕”四个虚假身份信息,一人饰演四个角色共计骗取阿任7万余元。
2021年5月,阿任怀疑自己被骗,遂报案。2021年7月,小慧被抓获归案,主动赔偿阿任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检察官办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小慧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具有坦白、赔偿谅解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小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市法院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俗话说得好,网恋有风险,交友须谨慎,请勿将网络虚拟平台作为婚恋交友的主要渠道。并且网上信息真假虚实难辨清,当你面对糖衣炮弹时,请保持清醒,不要迷失自己。在隔着屏幕与他人交往时,一旦涉及到钱财问题,必须要时刻保持警惕与清醒,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捂紧自己的“钱袋子”,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