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统计分析工作,抓好各项检察业务,现将我院今年1-10月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数据(截止11月8日)统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侦监
案件受理方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0件671人,受理理适时介入侦(调)查1件。
案件审结方面,审结499件663人,审查逮捕案件总体审结率为76.29% ,批捕403件530人,不批捕96件133人,审结改变定性27人。
法律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32人,监督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38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72件。
(二)公诉
案件受理方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02件999人,移送单位撤回2件2人,适时介入侦(调)查33件,自行补充侦查103件;受理强制医疗4件4人,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5人,开展听证37件次。
案件审结方面,审结782件970人,审结改变移送起诉情形43人(改变定性39人);起诉621件785人,不起诉154件178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7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适用认罪认罚722件884人,适用率为94.14%。认罪认罚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677人,采纳量刑建议67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41%,其中幅度刑量刑建议11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562人,确定刑占比为83.01%;出庭程序509件,其中速裁程序133件,速裁程序占比为26.13%;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79人次。
法律监督方面,一审判决改变定性2人,上诉32人、抗诉6件,开展非法证据调查1件。纠正漏罪16人,纠正漏犯5人,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3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
(三)执检
纠正执行活动违法33件,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35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53件,财产刑执行纠正45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8份,目前采纳检察建议16份,开展听证2件次。
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
(一)民行
受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审查结果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2件。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8件,提出民事检察建议4件,已采纳检察建议1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7件,提出行政检察建议6件,已采纳检察建议6件。
(二)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104件,立案104件,开展诉前程序合计103件,起诉10件。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提出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检察建议32件、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27件;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提出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告1件、涉及污染防治公告2件。
三、其他业务
(一)控申
受理刑事控告3件,受理民行申诉信访1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0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0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8人,开展听证4件次。
(二)检察技术
共开展勘验检查0件、技术协助21件、证据审查37件。
(三)检委会
受理议题65件,召开检委会17次。
(四)未检
受理审查逮捕46件63人,审结逮捕28件42人、不捕17件19人;审查起诉46件58人,起诉26件38人、不起诉9件9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7人;办理适时介入1件、听证2件次。(注:未检数据已统计至前述各条线)
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
受理涉营商案件232件(含流程监控),其中刑事检察65件,民行8件,公益诉讼122件,其他类型案件37件;受理涉营商审查逮捕24件39人,不捕5件9人,涉营商案件不捕率为30.77%;审查起诉31件45人,不诉11件11人,涉营商案件不诉率为40.7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查1次,对22件各类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开展涉营商案件回访2次,对涉营商案件办理效果进行“回头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5例典型案例被上级院采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长办公会和业务推进会10余次。
五、入额领导办案情况
院领导办案情况。院领导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17件。其中侦监条线案件11件、公诉(含刑事审判监督)条线案件16件、公益诉讼类32件、刑事执行检察类案件58件。
(数据来源于业务应用系统,统计起止时间2021年1月至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