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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字号:      时间:2021-09-06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红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内部机构设置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现有9个内设机构,设置为七部一局一大队:1、第一检察部;2、第二检察部;3、第三检察部;4、第四检察部;5、第五检察部;6、第六检察部;7、政治部;8、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9、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决算

        一、收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关于2020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收入决算2856.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2856.57万元,占决算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和上年度结余结转收入。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支出决算2874.48万元,比上年减少79.0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514.8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87%;项目支出359.68万元, 决算总支出的1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14.21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7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6%

        、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红安县检察机关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856.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2856.57万元。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56.5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6.9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7万元。

        、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红安县检察机关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决算支出为2856.5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29.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加。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3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7万元。

        、关于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红安县检察机关2020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2020年度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61万元,与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304.07万元,降低44%主要原因是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详情如下

        商品和服务支出381.61万元。其中:办公费39.87万元、印刷费8.16万元、水费8.58万元、电费18.07万元、邮电费3.83万元、物业管理费17.31万元、差旅费38.82万元、维修维护费13万元、培训费4.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7.5万元、委托业务费5.3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福利费55.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95万元。

        、关于政府采购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红安县检察机关政府采购决算31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1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74万元,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度1231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现有车辆11,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台、执法执勤用车7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关于2020年度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252.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上看,检察业务专项经费、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均达到当年度预算需求。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尽管完成了各项任务,但有的目标值设定过高,完成有难度。建议设定目标时多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目标值。

        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度预算数为187.92万元,执行数187.92万元,完成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二是效益指标。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有的目标值设定过高,完成有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定目标时多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目标值。

        2020年度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填报日期:2021年3月23日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项目实施单位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R   2、省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87.92

        187.92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40分)

        质量指标

        案件信息录入率( 5分)

        100%

        98%

        4.9

        案卷审查率 5分)

        100%

        98%

        4.9

        设备完好率( 5分)

        98%

        95%

        4.8

        涉检信访投诉下降率

         5分)

        达到20%以上

        达到15%以上

        3.75

        信访积案化解率( 5分)

        达到85%以上

        达到85%以上

        5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率( 5分)

        100%

        100%

        5

        数量指标

        设备购置率( 5分)

        100%

        96%

        4.8

        时效指标

        及时处理率( 5分)

        100%

        98%

        4.9

        效益指标(40分)

        可持续影响

        内部机构、人员、制度满足需要(20分)

        满足

        满足

        18

        社会效益

        提高办案效率和能力

        20分)

        获得肯定和好评

        获得肯定和好评

        18

        总分

        94.05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有的目标值设定过高,完成有难度。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设定目标时多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目标值。

         

        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度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65万元,完成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二是效益指标。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有的目标值设定过高,完成有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定目标时多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目标值。

        2020年度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填报日期:2021年3月23日

        项目名称

        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项目实施单位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R   2、省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65

        65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50分)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10分)

        100%

        100%

        9

        数量指标

        建设面积(10分)

        20平方米

        20平方米

        10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10分)

        20000平方米

        20000平方米

        10

        质量指标

        完好率(10分)

        90%

        88%

        9.7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10分)

        100%

        95%

        9.5

        效益指标

        3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足工作需要(10分)

        基本满足

        基本满足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经费有保障(10分)

        100%到位

        97%到位

        9.7

        社会效益

        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10分)

        人均工作效率提升20%

        人均工作效率提升16%

        8

        总分

        93.9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有的目标值设定过高,完成有难度。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设定目标时多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目标值。

         

        、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红安县检察机关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专项支出决算、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故表、表九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度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度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