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强胤一行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清晰,检警衔接配合工作成效明显。”“旧址面貌焕然一新,检察机关做了很多工作。”调研中,黄强胤一行参观了红安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和鄂豫皖红军总医院旧址,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做法及公益诉讼办案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汇报了上半年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6家单位相关领导及人大代表就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进行座谈发言,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36条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会上,黄强胤对红安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全面履职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强调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地方中心工作。
二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拟出台《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重要意义,加强多部门衔接配合,实现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要补齐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的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履职实效,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四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陈卫东,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朱小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治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辉军,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建军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等参加相关活动。最高检办公厅“感悟基层”调研组耿伟副处长一行,省检察院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