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团山镇司法所,检察官认真核对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查看了矫正方案、矫正责任书、矫正小组成员等资料,查阅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法治教育、参加公益活动等卷宗档案,并对社区矫正小组成员是否符合要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是否与成年人分别进行、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情况进行了核实。
“还有两个月就要解除矫正了,以后要踏踏实实学个一技之长,堂堂正正的做人”,检察官张春玲与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进行了面谈,了解其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和矫正情况,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向其解释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叮嘱他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积极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随后,检察官与团山镇司法所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了解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司法所在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方面的具体做法,建议司法所要切实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隐私保护以及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等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