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襄阳高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开展服刑人员缓刑期间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全面排查2018年至2021年辖区内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已解除社区矫正并达到退休年龄的汇总名册,发现1名退休人员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其在缓刑执行期间,养老金标准仍随社会保障水平调升。办案干警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缺少判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沟通不畅,导致养老金违规发放。
为了防止国有财产的流失,切实维护国家利益,该院干警及时厘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执法界限、工作衔接等问题,并牵头协调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召开磋商会议,商定了工作方案,两部门之间确定联系人,信息及时通报,由综治办提供社区矫正名单,社保中心进行筛查,缓刑人员名单变动及时移送,防止缓刑人员违规发放养老金问题的发生。通过数据共享与信息对接,为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保障。
目前,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全部追回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违规发放的基础养老金。
该院副检察长高剑波指出,通过这次磋商会议,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健全了工作衔接机制,确保了各部门间信息畅通,为避免国有财产流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将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确保民生基金安全和社会公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