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永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30余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办理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案件20件34人,做好追赃挽损、被害人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两个村落实、协调资金200多万元,为贫困户发放救助资金近5万元。立足检察职能,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6件,督促恢复林地、矿区植被等20多万平方米,治理水域面积万余亩,清理违法堆放固体废物50万余吨,78家企业涉及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用心用情守护谷城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
大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落实“新鄂检十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办理案件83件。对涉案企业犯罪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捕15人,变更强制措施17人,不诉17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先后走访企业200多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奋力书写抗疫答卷。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87名检察人员1600余人次深入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抗疫堤坝。稳妥办理涉“六稳”“六保”案件58件,为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融入平安谷城、法治谷城建设,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25件1356人,批准逮捕858件111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063件2529人,起诉1679件2056人,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严惩暴力性、多发性侵财等犯罪,依法批捕杀人、抢劫、强奸、诈骗等犯罪案件141件185人,起诉120件165人,着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3件92人,起诉25件102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达100%。向纪委监委移送相关线索19条。与公安、法院等密切配合,依法处理涉黑恶财产1200余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针对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7份,实现长效常治。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5人。密切“监检”对接,积极应邀提前介入,就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保证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1],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共批捕未成年人案件32件42人,起诉24件39人,不捕15件20人,不诉2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2]15件17人,对17名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教育,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由共青团襄阳市委授牌成立的全市唯一一家“襄阳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在我院建成启用,先后接待中小学生3000余人次学习参观,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全力促进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开展法治宣讲200多场,“两微一端”发布以案释法信息2000多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共发出检察建议207份,协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坚决贯彻“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00余件,7日内回复率达到100%。依法对因案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12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传递“检察温度”。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中展现检察作为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5件,监督撤案37件,追捕93人,追诉8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114人,不诉26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对侦查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1份。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1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19件,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共开展执法检察158次,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69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85人次。对社区矫正各类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66次,及时纠正脱管、漏管、虚管现象。深入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已收监执行37人,确保刑罚公正执行。依法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人,惩治司法腐败。
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将办案着力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依法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89件,提出检察建议57 件,采纳率91%。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9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监督法院依法办理,提出检察建议40件,采纳率100%。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开展守护谷城绿水青山、守护群众舌尖安全、长江大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0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81件,磋商16件,依法提起诉讼13件,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免受侵害,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优化检务管理中提升检察效能
在转变办案理念中推动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平稳推动内设机构改革,重组专业化办案机构,全面推进“捕诉一体”机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01件643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政策,2020年以来,不捕率16.49%,不诉率12.27%。以“案-件比”[3]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GDP”,依法减少退查、延期等,2021年与2016年同期相比“案-件比”下降0.47,办案质效显着提升。
在深化科技强检中推动改革,注入发展活力。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为导向,开展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升级、基础网络升速扩容等“三远一网”项目建设。全面推行智慧检务管理系统[4]运用,以信息引领明方向,以数据赋能助决策,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智慧支撑。
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推动改革,打造阳光检察。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共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7次,走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2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00多条,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关心度、满意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113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636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132次,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应听尽听”要求,公开听证64件,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案结事了。
(五)持之以恒固本强基,在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中积蓄检察发展新能量
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投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5],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入开展“三忆三问三思”活动,工作经验得到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加大人才培养,提升业务素能。公开招录检察人员31名,为检察事业补充新鲜血液。分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检察写作和信息化技能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千余人次,干警综合素能显着提升。多年来始终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党建工作优胜单位、平安建设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集体66次、个人89次立功受奖。
深化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廉政教育辅导、警示教育大会、参观教育基地、观看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警示片等,筑牢思想堤坝。严格落实“三个规定”[6],严防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对干警存在的违纪问题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过去的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主动性、精准度不足,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检察干警素质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个别干警存在违纪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履职尽责,在更高起点上建设更有品质的最美基层检察院,为打造工业强县、实现绿色崛起、建设美丽谷城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紧紧围绕“五县建设”,以更实的举措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进步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定期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法律监督工作。
要致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7],帮助企业全方位合规化改造,消除制度隐患和管理漏洞,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要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履行好刑事追诉和民事支持起诉等职能,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持续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工作。加强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要奋力促进美丽谷城发展。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助力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推动“一江两河”十年禁渔依法落实。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衔接,巩固“绿满谷城”成果。
要着力推动平安谷城、法治谷城建设。始终保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网络借贷、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以法治教育中心为依托,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奋力争创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紧紧围绕提质增效,以更大的力度在法律监督实效上有新进步
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落实,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认真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进一步强化对刑事审判违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执行、监管场所的监督。加强对各环节“纸面服刑”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提请、裁定的实质性审查和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要做强民事检察。认真贯彻民法典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坚持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规范调查核实工作,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
要做实行政检察。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形成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常态化。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制度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对应当起诉的依法提起诉讼。
(三)紧紧围绕人民满意,以更强的担当在提升检察品质上有新进步
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常态化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用心办好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加强检律协作,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推进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深化检务公开。
要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业务数据一月一研判。深化智慧检务管理系统运用,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细化办案责任、实化监管责任、优化层级责任、落实司法责任,强化内部制约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要优化检务管理。依托襄阳智慧检务管理系统,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检察人员,构建“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反向惩戒约束”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警的新机制。开展“一部一品”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的“谷检品牌”,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四)紧紧围绕“五个过硬”,以更严的措施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步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广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大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积极培育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先进集体、先进团队、先进个人。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力弘扬“拼抢实”的过硬作风,发扬务实作为精神、钉钉子精神、“亲自”精神,努力实现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要提升检察教育培训质效。充分利用中检网、检答网推进精准培训。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着力提升干警素能。加大对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大力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逐步形成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的工作机制,着力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政治忠诚。持续狠抓“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催人奋进,新蓝图振奋人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和全体代表的有力监督下,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谷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相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称为“一号检察建议”,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2]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 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子”;“件”是指“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该指标体系直接客观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
[4]智慧检务管理系统: 2018年以来,由襄阳市检察机关运用“过程控制、闭环管理”理念,自主研发了集岗位职责、质量监控、质量评查、绩效考评、数据分析、督查督办等子系统融为一体的检务管理系统。运行两年来,表现出“突出集成性、注重服务性、考核更全面”等特点,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质效。
[5]“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 2021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为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深化“融党建”工作,深入推动“提素能”而开展的活动。通过活动,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办案和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6]“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检察人员每月必须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7]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对于涉嫌实施犯罪并作出认罪认罚的涉案企业,在其承诺或者实施有效合规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度。目前,经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已决定在襄阳地区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