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公益监督中发现,老吴豆制品加工坊出售的烟熏豆干、油炸豆腐居然是在露天环境中生产,没有卫生防护措施,苍蝇就在豆制品上跑来跑去。调查发现,这家豆制品加工坊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吃到干净安全的豆制品,该院向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吴豆制品加工坊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老吴豆制品加工坊纠正违法行为。
同时,该局研究部署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要求,将豆制品、卤制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行业。就小作坊生产加工存在的未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进行逐项督促整改,彻底清除全县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把“小作坊、大责任”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人民福祉。房县检察院将继续高举“公益检察”之剑,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合力,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群众吃的干净吃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