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回家追尾前车,未料前车竟是醉驾!近日,樊城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追尾的前车司机李某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22日21许,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上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后车司机梁某被方向盘顶住胸口,身体不适,未及时下车。前车司机李某见状,立刻上前敲击后车汽车玻璃,询问其是否喝酒。不料,梁某下车后却闻到李某一身酒味。双方争执不下,拨打110报警。 经对两人抽血检验,梁某的血液中并未检测出乙醇。但李某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41.4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原来,事发当晚,李某与同事聚餐饮酒后,认为停车处距家比较近,便心存侥幸,打的去停车场将自己的车开回家。本以为一路未遇到交警,即将“平安”到家,却没想到被梁某驾车追尾,见梁某迟迟不下车,怀疑其和自己一样也是酒驾,便和对方起了争执。 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某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将要“安全”到家之时,不料却被一场追尾事故“逮个正着”。被追尾后,还“推己及人”,怀疑后车司机和自己一样酒驾。这种“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行为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当被问及喝酒了为什么还驾驶车辆,李某坦言:“侥幸心理,以为喝得少,离家近,不会出事。”
检察官提醒:年关将近饭局多,亲朋满座齐欢乐,聚餐饮酒莫开车,驾车上路不喝酒。举杯不碰方向盘,守法免得受惩处。欢欢喜喜过大年,平安到家才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