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为获利,男子伪造、售卖用于报销的“私人订制”火车票,最终害了自己。近日,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有价票证罪对该男子张某提起公诉,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8年7月28日14时许,火车站派出所民警从襄阳某公司财务人员口中得知:该公司部分员工报销的火车票有异常,拿手机扫描火车票上的二维码会出现一串乱码数字。民警随即对火车票进行提取并联系技术人员检验车票。经检验,这些火车票是假的,根本无法通过检票机。
同年12月12日,民警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张某进行传唤。在民警的讯问下,该男子承认自己在家中制作假火车票,并卖给客户用作报销。民警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查获伪造的火车票7张、空白车票版627张、彩色打印机及相关作案工具。
据陈某某交代,他于2016年3月开始在家中伪造火车票,平时通过微信联系客户。客户需要假火车票时,只需把票面信息发给他,由他将信息印制于空白火车票版上,之后用快递把成品火车票寄给对方。这些伪造的火车票每张售价8到10元不等,双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易。截止案发,张某共销售伪造火车票19张。
经办案检察官审查,张某以营利为目的,伪造火车票,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伪造有价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