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樊城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召开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评议,并形成一致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去年6月26日11时许,刘某与前妻李某因琐事发生纠纷,两人在拉扯过程中造成李某手部、腿部、右胸等部位受伤,右侧肋骨骨折。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承办检察官依法审查发现,刘某、李某离婚多年,积怨较深,对该案一诉了之,势必加重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
2022年1月7日,樊城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考虑到被害人远在外地,该院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让被害人全程参与此次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本案事实、拟对刘某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详尽的介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经认真评议后,一致认可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我们将案件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做到‘应听证、尽听证’,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家和,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法者仁心,同样也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表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