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今年不到14岁,在她年幼时父母离婚,与母亲相依为命,三年前母亲被杀害后,小雨身心深受打击,由于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生活没有着落,一直和年迈多病的外公外婆生活。今年6月20日,小雨向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小雨的申请后,针对小雨的心理创伤情况多次上门开展心理疏导,主动依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小雨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
在小雨家中,熊良荣副检察长详细询问了小雨家的生活情况,鼓励她勇敢面对困难,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叮嘱在场的村干部,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小雨家进行帮扶,让其家庭尽快摆脱困境。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当办案检察官将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大大箕铺镇申请人侯某某手中时,鼓励救助申请人要从案件阴霾中走出来,重拾生活信心,用好司法救助金,心怀感恩,将党和国家的关怀化作精神动力,传播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共同努力提升社会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侯某某感谢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之际开展救助活动。“这笔救助金解决了我们全家的燃眉之急,我一定会记住党和国家的恩情,更加努力地生活。”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是对因案致贫家庭给予的物质救助,更是一种心灵上的抚慰。我们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司法的关怀真正惠及百姓民生。”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熊良荣说。
当天,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共向7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